生产者价差流通税
匈牙利对企业因出售和使用不同原材料所带来的价差收入征收的一种特殊流转税。匈牙利价格制度规定,销售给企业使用的原材料,不论是进口的还是国产的,也不论是从资本主义国家进口的还是从社会主义国家进口的,一律按进口的最高价格定价。这样,销售企业的实际成本就有很大差别,使用国产原料和从苏联等经互会国家进口的原料的企业,因为成本低,可以获得一笔额外的收入。凡获得这种价差收入的企业,就为生产价差流通税的纳税人。税款的征收采用固定税率计算。此税按规定可计入企业成本。其优点是刺激加工企业节约使用原材料和燃料,提高经济效益。但缺点是提高了产品价格,不利于商品出口。为了趋利避害,匈牙利政府规定了税款返还办法,即按出口产品外汇收入返还6%,以鼓励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