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与生活兼顾
这是指导我国经济工作的一项基本原则。它体现了社会主义生产建设的安排和人民生活的改善都要从一切为人民的思想出发,统筹兼顾,量力而行。陈云对这个问题有过论述,他认为,搞经济建设的最后目的,是为了改善人民的生活。但中国在相当长时期内,用于建设和用于改善人民生活的资金,在分配上是有矛盾的,两者必须兼顾。他历来主张,在财力、物力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正确处理积累和消费、生产和建设的关系,应该是先生活,后生产;先生产,后基建;先挖潜、革新、改造后新建。也就是说,首先要保证生活必需品的生产部门最低限度的需要,其次要保证必要的生产资料生产的需要,剩余的部分用于基本建设。他认为,先保证生产、后供应基建这种排队的必要,主要是为了维持最低限度的人民生活的需要,避免盲目扩大基本建设规模,挤掉生活必需品的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