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集体林场
乡村林场原社队林场是农村从事林业生产的集体组织,始于50年代中期。1963年全省建有各级社队林场35个,1975年达到24 278个。1980年后, 随着农业经济体制改革的开展, 集体林场发生了深刻变化。到1985年底,全省集体林场保留7 879个, 其中乡办的430个, 村办的4 947个, 社 (组) 办的2 091个, 联户合办的411个, 场员24 653人。经济自给和基本自给的2 421个, 需要扶持的5 458个。截止1990年,全省乡村结合义务植树, 集体林场发展到8 000多个, 总经营面积26. 67万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20.6万公顷, 占经营面积的77.3%, 活立木收入累计达1. 2亿元。部分乡村的教育经费补贴、文化宣传、公共卫生、劳动保护等项支出,都取之于集体林场收入,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开辟了新的途径。1991年以来,集体林场又有所发展, 数量约8 80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