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甘肃省劳动厅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甘肃省劳动厅 甘肃省劳动厅甘肃省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全省劳动行政业务和劳动事业发展的职能部门。前身是兰州解放后成立的甘肃省失业工人救济委员会。1950年10月,改设甘肃省人民政府劳动局,1955年3月改称甘肃省劳动局,“文革”初期被取消。随后,省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成立劳动工资办公室和安置办公室,不久又成立省革命委员会劳动局,负责全省劳动工资和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安置工作。1974年6月,改称甘肃省劳动局。1994年7月改称甘肃省劳动厅。内设办公室人事处、政策法规处、综合计划与工资处、劳动关系与监察处、劳动争议仲裁处,职业技能开发处 (甘肃省职工教育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处(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处、矿山安全卫生监察处等9个业务处室。另设有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省就业服务管理局)、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所、省劳动保护科学技术检验研究所(省矿山安全卫生检验研究所)、甘肃省劳动科学研究所等直属事业单位。省劳动厅的主要职责是:制订全省劳动工作规划、基本方针、政策法规、劳动规范和基本标准;综合管理全省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与就业、劳动争议处理、劳动监察、职工工资宏观调控、职业技能开发、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职工福利、劳动安全卫生劳动业务技术交流和劳动科学研究。历任局长:甄延兰、白炳炘、李文辉、张育民、白庆祥、孙守仁、李福盛、王延辅、刘远汉、戴云鹏、祝晏君。现任厅长李培芳。 ☚ 劳动 甘肃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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