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甘肃省人民警察总队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甘肃省人民警察总队 甘肃省人民警察总队简称民警总队。1955年6月,甘肃省各专县公安部队改编为人民武装警察,改归公安机关领导。1958年9月, 又将各公安内卫团改为人民武装警察支队。1959年2月, 中央军委决定,总参警备部直属文化速成中学机关调来甘肃,与省公安厅人民武装警察管理处合编为甘肃省人民警察总队,领导全省民警部队。刘雪任总队长,省公安厅长刘兰亭兼任第一政委,石竞任第二政委。总队机关设立司令部、政治部和后勤部。下辖3个民警支队,2个直属民警大队,7个专、州、市民警大队。主要任务是警卫各级领导机关和重要厂矿、科研单位,逮捕、看押、看守人犯,维护社会治安。1962年1月,根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决定, 民警部队享受人民解放军的待遇,干部实行军队级别并评定军衔;所属支队、大队、中队分别改称团、营、连,各专、州、市大队和县队名称不变; 实行军事系统和公安部门双重领导制度,即公安任务受公安部门领导,部队党政工作,作战指挥,军事训练,后勤供应归军区领导和管理。1963年2月改称公安部队甘肃省总队。1966年6月,根据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决定,改编为甘肃省军区独立师。 ☚ 甘肃省公安总队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甘肃省总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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