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畜牧业的决定
为尽快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 全面实现我省经济发展第二步战略目标, 推进 “两高一优”农业的发展,促进畜牧业生产再上新台阶,甘肃省人民政府于1994年3月3日以甘政发(1994)19号文发出《关于加快发展畜牧业的决定》。《决定》从加强领导、明确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合理调整畜牧业生产结构、多渠道增加投入、加快科技兴牧步伐、深化畜牧业经济体制改革、积极开发饲草饲料资源、大力发展畜产品加工业、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实行依法治牧等10个方面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原则性指导意见。《决定》的出台极大地促进了全省畜牧业的发展,在白银市开展“畜牧年”活动的带动下,当年全省有兰州、张掖、金昌、天水、陇南、临夏6地 (州、市)确定开展“畜牧年”活动,在全省范围迅速掀起了一个党政领导带头抓畜牧、业务部门全力抓畜牧、各行各业协同抓畜牧的整体氛围,形成了继1982年“种草种树、发展畜牧”以来的又一个畜牧业发展高潮。当年肉蛋奶产量比上年分别增长9.3%、9.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