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1983年省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 批准设立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1988年省第七届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改称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负责与省政府所属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部门和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的联系, 开展有关教科文卫方面的工作;负责办理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的有关教科文卫方面的事项,草拟有关决议、决定草案;配合法制等工作委员会, 对省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有关教科文卫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下发征求意见的有关法律草案,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调查和监督教科文卫等有关部门的执法情况; 办理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提出的有关议案和意见、建议及省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