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加斯经济政策》Vargas Economic Policy
热图里奥·瓦加斯(1883~1954年)总统采取的加强国家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促进民族工业发展的经济政策。内容包括颁布矿藏、河流、森林等自然资源国有化法令;建立国家石油委员会,实行石油国有化;规定任何工商业的管理机构都必须由巴西人占绝大多数;国家有权把任何一家企业和银行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1938年政府将英资洛伊海运公司收归国有;另外还采取保护关税,发展本国重工业和交通动输业。在社会立法方面,颁布劳工法和最低工资法,实行八小时工作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