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玉工误损御带案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玉工误损御带案 玉工误损御带案唐德宗时(公元780—805年),柳浑为宰相。有玉工为德宗制作腰带,不小心弄坏腰带上的一个玉饰。玉工不敢奏报德宗,自己买了一块玉石雕刻好代替。腰带作好后进呈德宗。德宗发觉这块玉饰与别的不一样,责问玉工。玉工不敢隐瞒,将事情经过陈述了一遍,表示伏罪。德宗怒其欺罔,诏京兆府将该玉工判处死刑。柳浑进谏说:“陛下盛怒之下立即杀了他也就罢了,现既然交付法司议罪,须依法审判。”律法规定:误损坏君主的衣服器用,处杖刑。德宗最后听从了柳浑的意见,玉工乃得免死。 ☚ 曹芬兄弟殴侮胞妹案 房孺复妻杀婢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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