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之东流
[结构] 补充式。 [释义] 把它投入东流的江河之中。比喻希望落空或前功尽弃。付:交给。之:第三人称代词,它。东流:泛指江河。 [出处] 唐·李白《梦游天姥吟留别》:“古来万事东流水。”明·宋应星《野议·风俗议》:“其不得也,则数年心力膏血,付之东流。” [功能、例句] 多作谓语。 姚雪垠《李自成》:“万一不成功,咱们只好离开这儿,一切打算都付之东流!” [附条] ❶ “付诸东流”。 《李自成》。 ❷ “付之流水”。《三侠五义》三六回。 ❸ “付东流”。李大钊《口占一绝》。 [同义] 毁于一旦 前功尽弃 化为泡影 [反义] 大功告成 如愿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