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费用定额指计取各项独立费用的标准。主要由计费基础和费率两部分组成。 独立费用的现行计费基础主要有三种:(1)预算成本,主要适用于利润性质的独立费用,如法定利润和技术装备费等; (2)直接费; (3)人工费。后两种计费基础,主要适用于成本性质的独立费用,如临时设施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流动施工津贴等。包工包料建筑工程的成本性独立费用,以直接费为计费基础; 安装工程和包工不包料建筑工程的成本性独立费用,以人工费为计费基础。 独立费用的现行费率,按不同类型的工程、不同所有制与不同企业级别的建筑安装企业和不同的独立费用分别制订。例如,国营安装企业承建的设备安装工程的劳保支出,按人工费的20%计取。人工费系计费基础,20%为费率。 独立费用的取费标准,由国家或其授权机关,根据国家规定的有关开支标准和统计,会计有关数据,结合抽样企业的实际开支情况,根据“合理、平均”的原则测算确定。 独立费用的取费标准,主要有临时设施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流动施工津贴、劳保支出、技术装备费、法定利润和远征工程增加费,施工机构迁移费等等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