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贷款的发放与管理
特种贷款的资金来源只能是发行金融债券筹集所得,不能占用信贷资金和借入其他资金用于发放特种贷款。企业申请特种贷款必须具备下列条件:贷款项目的产品为国内市场或出口所急需;贷款项目能够承受高利率负担;能够在一年或二年内归还贷款;取得有足够盈利的经济实体担保;建设项目有一定额度的自有资金。
特种贷款,属于固定资产性质,期限一般为一年,最长不超过两年,属流动资金性质的贷款一般为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特种贷款利率最低年息为12%,最高为14%,在此幅度内,根据不同地区情况,用款期限长短,划分不同档次,实行不同利率。特种贷款不得用一般贷款归还,也不得挪作他用。逾期特种贷款,加息20%,逾期超过两个月的银行变动从其帐户扣收,不足部分由担保单位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