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桶
人工操作的喷水灭火器具。清宫内务府造办处督造。早期激桶称“岔子激桶”,其构造犹如放大了尺度的玩具喷水枪。它的主体是一副竹套筒或金属套筒,内筒顶端装一喷头,外筒下部交错排列若干吸水小孔,筒底铸有分岔的四个支脚,使用时将激桶插入水箱,支脚承于水箱底,用手将内筒抽起,水自小孔吸入外筒,再将内筒压下,水自内筒喷头扬至火场。操作虽简便,但扬程短,水量有限。后又有“西洋激桶”,其主体是一个大水箱,中央立有将军柱,柱顶有上下启动的两个活塞连结在数米长的压梁上。箱底两侧加抬杠,可由二人抬动。箱内有四个圆柱形铜缸,分别作为吸水和储水之用,四水缸由八根铜管上下互相沟通,有两根铜管分别从两个储水缸中伸出来,作喷水龙头状。使用时,可由二人或多人压动压梁,带动活塞往复运动,将水逐次吸入吸水缸,后又注入储水缸,再从龙头喷出。水喷扬可高达数米还可调动龙头方向,在宫廷救火中,发挥了较好的效用。清中晚期,“西洋激桶”逐渐取代老式“岔子激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