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鸡公挡遗址
湖南旧石器时代中期遗址。1987年10月发现于澧县澧南乡栗木村。1988年10月正式发掘。遗址位于澧县城南约3公里,地处洞庭湖西岸平原的南缘,为澧水右岸的二级阶地。文化遗物埋藏于阶地上部网纹红土粘土堆积中。地质时代应为晚更新世的早期或稍早。文化遗物全部为打制石器。石制品200多件,绝大部分集中在约16平方米、厚20厘米范围的同一土层中,表现为古人类生活营地遗迹。石制品的原料均为河床砾石,岩性主要为石英砂岩,次为砂岩、石英、燧石。石制品类型有石核、石片、砍斫器、刮斫器、刮削器、大尖状器、石球、石锤、石砧等。石片分大石片和小石片。石片和半锥体均很突出,基本上用锤击法剥片或加工,以单面加工为主。大石片多数直接作为砍斫器使用; 也有第二步加工成砍斫器,加工方法由破裂面向背面打击。石核砍斫器系用扁状砾石直接打出一个或数个刃缘。大尖状器数量多于砍斫器。其中大三棱尖状器成为该遗存中最富有特色的器物,其三尖状类似丁村三棱大尖状器,但其采用长条砾石加工而成的浑厚器身又明显别于厚石片加工的丁村大三尖状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