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水的医务保障
为提高潜水作业效率和保障潜水员的健康与安全所采取的医学技术措施,称潜水医务保障。可分为“平时”和“潜水期间”两个阶段。
平时医务保障 潜水医生应随时对炊事人员进行营养指导和卫生检查,安排潜水员体育活动,定期体检,组织加压锻炼,参加潜水员的日常门诊和疾病防治以及组织潜水员进行与潜水安全有关的知识的学习。
营养保证 潜水员的营养应以热量高、富有维生素、易消化、少产气、低脂肪的食物为主。可根据此原则制定食谱。每人每日需3500~4000kcal的热量。
体育锻炼 可组织潜水员开展体操、举重、单双杠、篮球、长跑、短跑、爬山、游泳、划船、滚轮及秋千等项目,以增加肺活量及摄氧量水平,增强耐寒能力及平衡功能,并提高耐力、速度、强度及灵活性等方面的体格素质。
定期体检 在职潜水员每年应按体格检查标准进行全面体检一次。根据检查结果,提出评定意见,分:“合格”、“不合格”两种。同时提出今后可以参加何种类型潜水的意见。
日常保健 潜水医生应参加对潜水员的日常门诊,掌握每个潜水员的健康情况;做好防疫、卫生工作; 加强疾病防治; 并建立健康档案。
加压锻炼 潜水员在不进行潜水作业期间,需进行经常性的加压锻炼,每周至少加压一次,压力3~5kgf/cm2,停留20~30分钟,可按潜水减压表减压。
卫生教育 对潜水员应进行与潜水安全有关的物理学和生理卫生学常识的教育,并强调按照潜水规则潜水,遵守减压制度,减压对预防潜水疾病和事故的重要意义。
潜水作业期间的医务保障
潜水前 潜水作业由多专业和多岗位的人员共同协作完成,故需严密组织,详细分工,在统一领导下进行。潜水医务部门根据潜水任务的规模大小、作业轻重、水的深浅和人力物力等具体情况,从医学角度拟定详细的医务保障计划。
对参加潜水任务的潜水员,需重新做加压试验,和氧敏感试验以及必要的重点体检。每次潜水前还要进行相应的体格检查和询问主观感觉。发现上呼吸道感染或有其它不适及过度疲劳、空腹或饮酒等情况,禁止下潜。
对潜水、加压舱或治疗舱用气的数、质量按标准实施卫生监督。
潜水前潜水员应有充分的休息,每天须保证8小时的睡眠。一般情况下,水深超过45m不进行反复潜水; 执行紧急任务可以例外,但必须在潜水医生监督下进行。
潜水员在执行任务前,要加紧加压锻炼,锻炼压力应比执行任务的水深再高出1~2kgf/cm2。超过60m的氦氧潜水,如用空气加压锻炼,压力可提高到7kgf/cm2。
对潜水作业中常见的事故,作出相应的医务保障预案。在45m以深,当潜水员在水下执行任务时,救护潜水员应着装待命。并事先安排好急救治疗的医院。
潜水医生应根据任务、水深和当时的海况,按潜水员的体质作出下潜人员的安排,并确定采取的减压方法和方案。原则上不经医生同意,不得随意更改。在执行这一系列医务保障工作中,要按制定的表格详细记录。潜水深度在10m以深,加压舱须备便;45m以深,医生必须在现场指导。
潜水时各阶段 一次潜水,分“下潜”、“水底停留”和“离底上升减压出水”三大阶段。
(1)下潜阶段: 潜水员着装完毕,接到下潜命令后,沿潜水梯下水,头盔没顶后检查装具气密性,确认气密良好,方可沿入水绳下潜。下潜速度,视潜水员咽鼓管通畅情况而定,一般控制在15~20m/min。
(2) 水底停留阶段: 潜水员到达水底,即向水面报告“着底”,水面也及时询问潜水员的感觉。若有头昏、气闷等感觉,则加强通风,待症状消失后开始工作。在水下作业时,如有呼吸困难、头痛、出汗等现象,多由供气不足引起,可停止工作,增大通风量,直到症状消失。如采取上述措施,症状仍不消除,则令其上升出水。
潜水员在水下活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在水下发生任何情况,均应及时报告水面。经常检查、清理信号绳和潜水软管,以防绞缠。如有绞缠发生,本人无法解除,除报告水面外,不应自行作切断处理。必须切断时由救护潜水员执行。如潜水衣尤其腰部以上有破损,则须相应地增大供气量,并尽快上升、减压出水。如供气中断,潜水员应停止排气;并利用潜水衣内剩余气体上升出水。在一般情况下,不得使下肢高于头部。水下工作时间,一般不得超过选用减压表上的“适宜时间”方案范围。
(3) 离底、上升、减压出水阶段: 水底停留结束时,医生应在预选减压方案的基础上,结合该次作业的实际情况,最后确定减压方法和减压方案。
离底前须询问潜水员的感觉,并下达“准备离底”命令,潜水员接到命令后,即着手整理信号绳和潜水软管,然后回到入水绳处,向水面报告“准备完备”。水面下达“离底”命令后,在报告“离底”的同时开始上升。上升到第一停留站的速度,一般为7~8m/min。上升时须沿入水绳。上升减压方案,必须严格执行。到第一停留站后每上升一站,间距为3m,移行时间为1分钟,不计算在停留站减压时间以内。在每一站减压完毕时,询问感觉一次。在减压过程中,潜水员若出现不适,潜水医生应判断是否与减压病有关,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减压方案进行修订:延长减压时间或再下潜若干站,待症状消失后,再用延长方案减压上升出水。
潜水结束后 潜水员减压完毕出水卸装后,应注意保暖并充分休息,不作体力劳动,留在加压舱附近。在此期间,可洗热水澡,喝热饮料。加压舱处于备用状态,储气瓶应保持充足的治疗用气。如潜水员出现可疑征象,应不失时机地进行加压鉴别处理。如无任何不适感觉,应在指定地点,休息观察8小时。
潜水医务保障中的注意事项 按潜水日志的程序要求,详细做好记录,一律采用24小时的4位数表示(如15点24分,用1524表示),以免差错。
潜水员“潜前”、“潜后”按任务轻重安排休息时间,分“一般休息”与“充分休息”两种。一般休息,指不担任繁重工作,只作听电话,拉信号绳、潜水软管等轻工作;充分休息,除体检和着装准备外,不作其他任何工作。一般休息,在下潜前,安排在充分休息之前;潜水后,安排在充分休息之后。
有如下几种情况时不适合下潜:
❶潜水员主诉不适,过度疲劳或情绪不稳定。
❷潜水间隔时间未达到规定要求。
❸海面有4级(Beaufort分类)以上的风。
❹1海里以内有水下爆破作业。
❺200m半径以内有船只通过或抛锚、布设水鼓等;如河宽在200m以内,应通知来往船只减速行驶。
❻潜水装具损坏不符合使用要求。
❼水深超过10m现场无加压舱设备者。此外,潜水作业区水面不得移吊重物;潜水员未出水前,工作船不得移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