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卫生厅
卫生行政机关。1949年9月11日,人民解放军长沙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旧湖南省政府卫生处,1950年4月建立湖南省人民政府卫生处。1952年9月改名为湖南省人民政府卫生厅,下设秘书室、保健防疫科、教育科、医政科、药政科、人事科。1955年2月,改称湖南省卫生厅。“文化大革命”期间的1968年7月至1970年6月,被湖南省革命委员会教卫组、卫生组取代。1970年6月8日成立湖南省革命委员会卫生局,1980年2月6日恢复湖南省卫生厅名称。1995年设置办公室、人事处、计划财务处(加挂湖南省公费医疗管理办公室牌子)、卫生防疫监督处、医政处、科教处、妇幼卫生处、国际合作处、政策法规处、监察室。其主要职责是: 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全省卫生事业总体规划目标和主要疾病的防治措施办法,组织开展卫生防疫监督监测,组织重点医学科研和人员培训,发展中医事业,领导开展妇幼卫生保健工作,处理重大突发事件、自然灾害中的医疗抢救、疫情扑灭以及开展全民健康教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