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湖南省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湖南省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湖南省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实施办法》为了进一步建立、规范和完善湖南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充分发挥价格调节基金在调控市场物价、安定群众生活中的作用,根据省人民政府湘政发[1995]17号文件的规定,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制定该办法。规定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工作由同级物价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由同级物价部门价格调节基金征管办公室直接征收,也可委托其他部门代征,代征业务手续费不得高于所征调节基金实际数的5%。下列单位的价格调节基金由省物价局价格调节基金办公室直接征收: ☚ 《湖南省关于国土管理系统“土地管理费”收入管理问题的通知》 湖南省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办法 ☛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