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森斯条约印第安纳领地政府与印第安人签订的条约。新成立的印第安纳领地总督威廉·亨利·哈里逊企图用谈判和武力威胁兼施的办法迫使印第安人部落让出土地以满足移民的要求。1802年哈里逊就曾借口检察《格林维尔条约》在印第安纳境内划定地区的测量情况召集特拉华、基卡普等印第安人部落代表在温森斯(Vincennec)开会。哈里逊不仅要求印第安人让出《格林维尔条约》规定的区域,还要求他们让出25年前沃巴什土地公司所划定的土地,并声称,如果他们拒绝这项要求就要用武力夺取。双方经过长时间的争论,1803年6月7日,哈里逊在韦思堡同肖尼、迈阿密、波特沃托米、特拉华、基卡普等9个印第安人部落签约。8月7日又签订补充条款。印第安人同意让出温森斯附近的土地和从克拉克斯维尔到卡斯卡斯基亚和温森斯道路的驿站用地。以后哈里逊又不断向苏族和福克斯等印第安人部落提出土地要求。到1807年,政府实际控制了密歇根的东部、印第安纳南部和伊利诺伊的大部土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