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人民法院在受理、审判和执行涉外民事案件中所适用的程序。我国民事诉讼法第4编对涉外民事诉讼程序作了特别规定。内容包括:一般原则、管辖、送达、期间、财产保全、仲裁和司法协助。在体例上,我国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既没有采取单行法的形式,也没有采取分散补充规定的形式,而是在《民事诉讼法》中单立篇章,予以特别规定。在具体适用中,按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国际惯例,凡在《民事诉讼法》中有特别规定的,适用特别规定;没有特别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中的一般规定。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审理具有涉外因素民事案件所适用的程序。具有一定特殊性,各国法律一般都对此作了特别规定。广义的涉外民事诉讼程序包括国家所有适用于涉外民事案件的程序规定。狭义的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指专门适用于涉外民事案件的程序规定。涉外民事诉讼程序并不是一种独立的诉讼程序,它只是对涉外民事案件的审判和执行作了一些特别的补充规定,包括涉外民事诉讼的原则、仲裁、送达、期间、诉讼保全和司法协助等内容。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适用涉外程序的特别规定; 没有特别规定的,则适用民事诉讼的一般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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