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的减税、免税消费税只是对在我国境内的消费征收的一种税。按照国际通行的作法,对于出境的消费品都是免税的。基本考虑是,第一,鼓励出口,提高本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竞争能力;第二,出口产品在境内未实现消费,故不应征税,应由进口消费国在进口时依照本国的规定征税。 由于消费税选择征收的消费品一般为非生活必需品,故应税消费品的购买者一般都具有较高的消费水平,也就是说消费税是由有相应消费能力的消费者负担的一种税,如果没有相当的负担能力,一般就不会发生应税消费品的消费行为,也不能要求国家减免税来满足不合理的消费要求,因此,不存在需要减税免税的问题。为了公平税负,确保国家财政收入,充分发挥消费税调节社会特殊消费的作用,在本《条例》中已经明确规定对应税消费品一律不得减税免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