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消费税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消费税xiāofèishuì

对一些消费品(如烟、酒、小汽车等)和消费行为(如筵席)征收的一种税。

消费税xiāofèishuì

〈名〉 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税。

消费税xiāofèishuì

〈名〉国家对一些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税。

消费税xiāo fèi shuìакцзный налóг(сбор)

消费税

消费税xiāofèishuì

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税。如对烟酒、化妆品、贵重金属制品、家用电器、小轿车、汽油、燃料油等征收的税。
 ❍ 烟、酒所征的~最重。

☚ 消费券   消费者权益 ☛

消费税

以消费品(或行为)作为课税对象的税种,是一种流转税。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财政部于1993年12月25日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从1994年1月1日开始征收。共设立了10个不同档次的税率,最低为3%,最高为45%。1994~1998、2000、2004、2005年,中国中央财政消费税收入分别为487.4、541.5、620.2、678.7、814.9、858.3、1501.9、1633.8亿元。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者1个月。进口应税消费品,应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的次日起7日内缴纳税款。

消费税Excise taxes

对在美国国内销售商品征收的税。消费税由国会根据宪法第一条第八项规定的授予权力之一制定。各种消费税率在美国境内必须一致。消费税是国会总岁入计划的一部分。战时,消费税征收范围扩大,另有许多商品进入被征之列,税率也同时增加。被征收消费税的常用商品有毛皮、珠宝、汽车、照相器材和化妆品等。

消费税

消费税

消费税是以消费品 (或消费行为) 作为课税对象的一种税,属流转税的一种。它是中央财政收入主要部分。消费税源远流长,当今世界各国普遍征收。我国于1950年4月—1952年12月开征了特种消费行为税。现行消费税是1994年工商税制改革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现行消费税具有征税范围的选择性,仅限于部分消费品; 征收环节确定在生产环节,具有单一性; 税收负担最终由消费者负担,属价内税,具有转嫁性等特点。因而消费税能体现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正确引导消费方向,抑制超前消费需求,确保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包括11类消费品,它们是: 烟、酒及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护肤护发品、鞭炮焰火、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和小汽车。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进口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人。我国消费税的纳税人不是实际负担人,消费税经过转嫁,最终是由使用消费品的消费者负担。因此消费税在生产环节纳税,采取源泉扣缴的方法。消费税税率采取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方法,对不同应税产品规定不同的税率。在消费税征税范围中除黄酒、啤酒、汽油、柴油实行从量定额征收外,其余消费品因其价格差异较大,计量单位不规范而实行比例税率,3—45%共设10个不同档次的税率。如此较大差别幅度的税率体现了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以及对消费品调节的力度。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两种征收办法。实行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为计税依据,并按规定的比例税率计算征收应纳消费税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所收取的全部价款,包括收取的一切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应缴的增值税税款。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和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在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时,应按照纳税人生产的或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纳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的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额也按组成计税价格和适用比例税率计算纳税。实行从量定额征收消费税,是以应税消费品数量为计税依据,并按照规定的单位税额 (定额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营业税 ☛
消费税

消费税

澳葡政府课征的间接税项之一。属于针对从外地进口的高级消费品而课征的税项。这些进口物品包括洋酒、饮品、汽车、烟草、酒精类饮品、红酒等高级消费商品,以及水泥、天然气、燃油、汽油、润滑油和工业用油等。1986年以前,政府对非必需的部分进口家用电器也课征消费税。此后修订的法例则全面豁免家用电器的进口消费税,同时大幅度提高洋酒和香烟的进口消费税,希望通过高税收政策,减少居民吸烟、酗酒的不良习惯。进口汽车的消费税收入在该税项中占有较大的比重,其次是来自洋酒和香烟的消费税。澳门居民几乎平均每个家庭有一辆汽车,汽车每年平均增加2万辆以上,致使该项税收相应增长。消费税的年度平均征收额占澳门整体税收收益的6%~7%。

☚ 旅游税   印花税 ☛
消费税

消费税

消费税是对一些特定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消费税的特点是: 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征收方法具有选择性;税率、税额具有差别性;税负具有转嫁性。国务院于1993年12月13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财政部1993年12月25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并于1994年1月1日开征消费税。
1.消费税的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例如金银首饰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商业零售金银首饰的单位和个人;值得注意的是,委托加工、委托代销金银首饰的,委托方也是纳税人。
2.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我国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包括:烟、酒及酒精、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11种商品。
3.消费税的税目税率
消费税共设置了11个税目,在其中的3个税目下又设置了13个子目,列举了25个征税项目。实行比例税率的有21个,实行定额税率的有4个。共有14个档次的税率,最低3%,最高45%(见表)。

消费税税目税率(税额)表

税目征收范围计税单位税率(税额)
一、烟   
1.甲类卷烟
2.乙类卷烟
3.雪茄烟
4.烟丝
包括各种进口
卷烟
 45%
40%
40%
30%
二.酒及酒精  25%
1.粮食白酒
2.薯类白酒
3.黄酒
4.啤酒
5.其他酒
6.酒精
 吨吨25%
15%
240元
220元
10%
5%
三、化妆品包括成套化妆
 30%
四、护肤护发品  17%
五、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包括各种金、
银、珠宝首饰
及珠宝玉石
 10%
六、鞭炮、焰火  15%
七、汽油
八、柴油
九、汽车轮胎
十、摩托车
十一、小汽车
1.小轿车
 
0.2元
0.1元
10%
10%

续表

税目征收范围计税单位税率(税额)
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2200毫升
以上的(含2200毫升)
  8%
气缸容量在1000毫升至2200毫升的(含
1000毫升)
  5%
气缸容量在1000毫升以下的
2.越野车(四轮驱动)
  3%
气缸容量在2400毫升以上的(含2400毫
升)
  5%
气缸容量在2400毫升以下的
3.小客车(面包车)22座以下
  3%
气缸容量在2000毫升以上的(含2000毫
升)
  5%
气缸容量在2000毫升以下的  3%

4.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分别采用从价和从量两种计税方法。实行从价计税办法征税的应税消费品,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为计税依据。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税时,通常以每单位应税消费品的重量、容积或数量为计税依据。
5.消费税的计税方法
(1)从价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率。
(3)对于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用缴纳税金;对于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要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 (成本+利润) ÷(1-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4)对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 ÷ (1-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 (1-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要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来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 (1+利润率) ÷ (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6.消费税的纳税环节
(1)生产环节。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要由生产者在销售时进行纳税。其中自产自用的、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的消费品不用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需移送使用时纳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
(2)进口环节。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报关者在报关进口时进行纳税。
(3)零售环节。金银首饰消费税由零售者在零售环节缴纳。
7.消费税的优惠
对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 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出口应税消费品的免税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 增值税   营业税 ☛

消费税Consumption Tax

以消费品或消费行为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是商品劳务课税的一种类型。按课征范围不同,消费税可分为一般型消费税和选择型消费税。前者的课税范围包括全部消费品。后者是选择某些特定的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既可以选择若干消费品统一设置税种,也可以按某种特定的消费品单独设置税种,如汽油税、酒税、盐税等。中国现行消费税属于选择型消费税,征税范围包括14类消费品,即烟,酒及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

消费税

国家对消费品或消费行为征收的税。消费税以消费品或消费行为作为征收对象,但在实际生活中并不是对所有消费品或消费行为都征税,而是有选择性地征收。在不同国家、不同时期,消费税的征收对象有所不同。一般而言,消费税的主要征收对象是酒类、烟类、汽油、燃料油、高档化妆品、贵金属制品、机动车辆和家用电器之类的消费品。这些物品需求量小,加税并不影响消费。作为一种间接税,消费税是由生产经营者缴纳的,但其负担最终要落在购买商品的消费者身上。有些国家规定,在销售发票上要分别列出价格和税金的数额,以此明确消费税不是经营者而是消费者负担的。与其他税种相比,消费税开征的目的明确,调节灵活,财源集中,征收方便,是作用很大而又比较好管理的税种。国家开征消费税,主要目的是为了调节消费。消费税的开征,可引导生产,更好地满足社会的消费需要。这是国家加强宏观经济调整的重要手段之一。国家可以对一些商品课以重税,来限制其生产与消费,并保证财政收入;也可以对一些商品减税或免税,从而鼓励人们大量消费。根据统计,消费税在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税收总量中占较大比重。一般消费税在这些国家税收总量中的比重约为25%。而在一些发展中国家,这个比重还要大一些。21世纪初,我国消费税的比重已经接近发达国家的水平。从发展的趋势看,消费税的比重在各个国家还会上升。一些经济学家对课税于消费而不是课税于收入采取了支持的态度。他们认为,根据人们的消费来征税,比根据人们的贡献征税更合理,因此提出应以消费支出为税收基础。我国消费税征收的范围还比较小,主要是在生产环节征税。

消费税

以消费品销售额或支出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消费税有几种分类:按纳税人的不同,可以分为直接消费税(按实际消费支出额直接向消费者课征,消费者直接就是纳税人和负税人) 和间接消费税 (对消费品课税,税负随价格转嫁,消费者是间接的纳税人或实际的负税人);按课征对象范围,可分为无选择的消费税(即对全部消费品课征) 和有选择的消费税(选择一部分消费品课征); 按具体对象,可分为一般消费税 (课征对象为一般日用品、生活必需品) 和特种消费品 (对特种消费品如烟、酒、奢侈品等课征)。消费税的课征方法有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计征两种。其作用因选择的类型不同而有别。当今世界各国实行的消费税大多不涉及全部消费品,特别是大多数实行增值税的国家,只在普遍实行增值税的基础上,再对若干类特种消费品征税。
中国1994年的税制改革所设立的消费税属特种消费税,是在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根据消费政策、产业政策的要求,有选择地对部分消费品征收的。列入征税的有5大类: 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等; 奢侈品和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化妆品; 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汽车、摩托车;不可再生和不可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 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消费品,如汽车轮胎、护肤护发品。消费税在增值税基础上有选择地开征,可以形成增值税普遍调节与消费税特殊调节相结合的双层调节机制,不仅有利于增加财政收入,而且有利于引导消费、调节消费进而调节生产,达到优化产业结构的目的。

消费税

消费税consumption tax

以消费品销售额或支出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消费税有几种分类:按纳税人的不同,可以分为直接消费税(按实际消费支出额直接向消费者课征,消费者直接就是纳税人和负税人)和间接消费税(对消费品课税,税负随价格转嫁,消费者是间接的纳税人或实际的负税人);按课征对象范围,可分为无选择的消费税(即对全部消费品课征)和有选择的消费税(选择一部分消费品课征);按具体对象,可分为一般消费税(课征对象为一般日用品、生活必需品)和特种消费品(对特种消费品如烟、酒、奢侈品等课征)。消费税的课征方法有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计征两种。其作用因选择的类型不同而有别。当今世界各国实行的消费税大多不涉及全部消费品,特别是大多数实行增值税的国家,只在普遍实行增值税的基础上,再对若干类特种消费品征税。
中国1994年的税制改革所设立的消费税属特种消费税,是在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根据消费政策、产业政策的要求,有选择地对部分消费品征收的。列入征税的有5大类: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等;奢侈品和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化妆品;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汽车、摩托车;不可再生和不可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消费品,如汽车轮胎、护肤护发品。消费税在增值税基础上有选择地开征,可以形成增值税普遍调节与消费税特殊调节相结合的双层调节机制,不仅有利于增加财政收入,而且有利于引导消费、调节消费进而调节生产,达到优化产业结构的目的。

☚ 特定行为课税   所得税 ☛
消费税

消费税xiaofeishuiexcise duties

以特定的消费品或消费行为流转额作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税。
西方税收学界对消费的课税,有直接消费税和间接消费税两种解释。前者系对个人的实际消费支出额的课税,直接向消费者课征,纳税人和负税人都是消费者个人,属直接税范畴;后者系对消费品的课税,向消费品的经营者课征,并随价格转嫁给消费者负担,属间接税范畴。通常所说的消费税是指后一种概念。
消费税起源久远,西欧古希腊雅典时期已课征关税,古罗马时代也开征了盐税。在中国的春秋时代实行了食盐由国家专卖。此后随着各国货币经济的发展,消费税的课征范围不断扩大,课征数额日益增加。在各国的税制结构和税收收入中占据了主要地位。目前在国际上约有12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征了消费税,其适用范围之广在众多的税种中首屈一指。许多国家在其经济发展过程中都采用了选择性消费税制,即只选择一部分消费品(消费行为)课税。如美国,这一税制已有近200年的历史,1987年这部分税收收入占联邦年度总收入的比重为3%,约合300多亿美元。而在一些发展中国家这一比重达到30%左右。虽然各国消费税的课征品目多少不一,但共同点是都对烟、酒等非生活必需品以及电视机、照相机、化妆品课征消费税。
新中国成立之前,国民党政府曾开征过筵席税及娱乐税。1950年1月,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了《全国税政实施要则》,确定在全国统一征收特种消费税。征收范围包括电影戏剧、娱乐和舞厅等五个税目。1953年修订税制时,取消了这一税种。1989年2月1日,针对当时流通领域出现的倒买倒卖彩电、小轿车等商品牟取暴利的现象,国务院决定对彩电和小轿车征收特别消费税。1992年4月,国务院取消了对彩电征收的特别消费税。
消费税与其他税种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❶显著地发挥税收对经济的调节作用。由于只对列举品目课征,具有极强的选择性,国家可以通过调整品目和税率,适时地调节经济运行,达到限制某种消费的目的;
❷配合社会公益政策,保护公众身心健康,有利于加强税制的公平。例如通过对烟、酒等商品的课征;
❸有较广的税源,可以取得充足的财政收入。
为正确引导消费需求,配合流转税结构性改革,正确处理国家与企业分配关系,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从1994年1月1日起实行。根据中国现阶段消费水平和消费政策,兼顾财政需要,消费税共有11个税目,5种产品类型:
❶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消费品,如烟、酒和鞭炮等;
❷奢侈品,如贵重首饰、化妆品;
❸高档耗能消费品,如小汽车;
❹不能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等;
❺具有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汽车轮胎。
为加强源泉控制,减少纳税人数量,消费税的纳税环节移到生产环节。消费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方法采取从价征收和从量征收相结合的办法。实行从量定额征收的消费税产品,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实行从价定率征收的消费税产品,其征税依据是含消费税而未含增值税的销售额。消费税的纳税地点:
❶纳税人生产销售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在核算地交纳;
❷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向所在地税务机关交纳;
❸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缴纳。消费税条例规定,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及国务院另有规定可免征消费税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减免消费税。

☚ 所得税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
消费税

消费税

指以消费品(消费行为)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是商品劳务课税的一种类型。消费税按课征范围可以分为一般型的消费税和选择型的消费税。前者课税范围包括全部消费品。后者是选择某些特定的消费品为课税对象,它既可以选择若干消费品统一设置税种,也可以按某种特定的消费品单独设置税种,如某些国家的汽油税、酒税、盐税,等等。我国现行消费税是1993年工商税制改革后新设置的一个税种,属选择型消费税,其征税范围包括11类消费品:烟、酒及酒精、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现行消费税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税率,分别实行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并实行单环节征收。在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中,消费税不是一个主体税种,但它在增加财政收入、对经济进行结构调节方面的功能,非其他税种所能取代。

☚ 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 ☛
消费税

消费税

以消费品 (消费行为) 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是商品劳务课税的一种类型。消费税按课征范围可以分为一般性的消费税和选择性的消费税。前者课税范围包括全部消费品。后者是选择某些特定的消费品为课税对象,它既可以选择若干消费品统一设置税种,也可以按某种特定的消费品单独设置税种,如某些国家的汽油税、酒税、盐税,等等。我国现行消费税是1993年工商税制改革后新设置的一种税种,属选择性消费税,其征税范围包括11类消费品: 烟、酒及酒精,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宝石,鞭炮,焰火,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现行消费税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税率,分别实行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并实行单环节征收。

☚ 增值额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
消费税

消费税Consumption Tax

对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税。消费税按征税范围的大小,可分为有限型、中间型、延伸型。有限型征税范围主要限于某些传统的征税项目,中间型征收范围较广,除有限型涉及的项目外,还包括一些食物制品、奢侈品及部分生产资料; 延伸型征收范围更广,它涉及一个国家大部分的经济活动。按计税方法可分为价外税和价内税,也可分为从价税和从量税。价外税是在应税商品和劳务的价格以外,另加一笔消费税金,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劳务时,发票上分别标明货款和税款,税收由消费者负担一目了然,它是消费税负担的公开形态,价内税是税金包含在货物价格之内,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劳务时在发票上虽然看不到标明的税金,但实际上已付出了税金,这是消费税的隐蔽形态。从价税就是按商品销售价格的百分比计算的税收,是对销售价值征税,税金的计算公式为:税金=售价×税率。从量税是按一定商品的数量单位计算的税收,是对销售数量征税,如每公升酒,每加仑汽油,每盒香烟要征收多少消费税。按是否课征于消费者还可分为直接消费税和间接消费税。直接消费税直接向消费者征收,如通行税、饮食税、娱乐税、综合消费税(支出税) 等,间接消费税其纳税人可通过提高售价转嫁给消费者,如酒税、烟税、盐税、营业税、增值税等。消费税是最古老的税种之一。早在古罗马时代,就有了盐税、酒税、皮毛税等。我国在周朝就已有 “山泽之赋” 及“关市之赋”,春秋战国时期就开征了盐税,后来又有了茶税、酒税等。
消费税是以消费品为对象的税收,但并非对所有的消费品都征税,而是有选择性的,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时期,开征的对象也不同。但一般来讲,消费税的主要对象是酒类、烟类、汽油、燃料油、化妆品类、贵金属制品、机动车辆、家用电器等。其中尤以对烟酒类的征税为重,这是因为,一方面,烟酒的需求弹性较小,高额税收对其销售量影响不会太大;另一方面,在许多人看来烟酒这两类商品是“恶癖商品”,抽烟、喝酒是不良嗜好,应严加限制。
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它虽然是由生产经营者交纳的,但其负担最终将落在购买商品的消费者身上。有的国家还规定在销售发票上要分别列出价格和税金的数额,以此明确消费税不是由经营者而是由消费者负担。和其他税种相比,消费税具有目的明确,调节灵活,税负弹性大,政策鲜明,财源集中,征收方便,易于控制减免税等特点。
消费税的主要作用是调节消费,为国家取得财政收入。是国家调节消费,引导生产,加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国家可对某些消费品课以重税、轻税、或免税来限制或鼓励某些消费。例如,法国对粮食酒每100公升征收1350法郎的重税,以抑制粮食酒的消费,达到节约粮食的目的,而对果酒每100公升只征收3~9法郎的税金,以鼓励其消费。有的国家对机动车用油按耗油量的大小来确定征免,对耗油量大的就征收消费税,而耗油量小的就免征。消费税是一类很重要的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在整个税收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在发达国家,消费税一般要占20%~30%,在发展中国家,消费税要占30%~40%左右,而印度的消费税所占比重甚至高达50%。我国的消费税占税收总额的25%以上,其中仅烟酒类就占10%以上。从发展的趋势看,消费税的比重还会进一步上升。
不少经济学家都支持把消费而不是收入作为主要的征税基础,如霍布斯 (Hobbes)、穆勒(Mill)、费雪 (Fisher)、卡尔多 (Kaldor)等。他们认为,根据人们从社会取走了多少(其消费) 来征税比根据人们对社会的贡献(其收入) 来征税更合理,因此,提出以消费支出作为税收的基础,这就是消费支出税,或称为综合消费税。消费支出税实际上是所得税的一种特殊形式,因为它是对所得扣除所得税和储蓄后的余额征税,仍是所得的一部分。主张消费支出税的人认为,它更符合公平原则,所谓公平或平等应由享受程度来判断,如果按所得来征税,则对于勤奋工作而又把劳动成果节省下来的人是不公平的。由于消费支出税对所得中的储蓄投资部分不征税,它还可以鼓励储蓄和投资,并对过度或奢侈性消费有抑制作用,这样有利于经济增长。消费支出税提出后,仅在个别发展中国家进行过试验,后因效果不理想而废除。
由于消费税的调节作用比其他税种更加明确和直接,使许多国家的政府对它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越来越受到重视,消费税也有越来越扩大的趋势,它甚至有可能成为许多国家税制改革的方向,这一点在美国尤为突出,在美国,扩大消费税已经成为税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在中国,消费税的征税范围还比较小,仅限于部分需要进行特殊调节的消费品,征税主要在生产环节进行,采用的形式是价内税,征收办法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两种,从价计算时按销售收入全额计税。

☚ 消费函数   消费预算线 ☛
消费税

消费税Consumption Tax

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消费税指以消费品或消费行为作为课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 狭义消费税通常是指课税对象主要是日用消费品的个别消费税。消费税一般采用比例税率,在生产环节或流通环节课征。按其是否直接课税于消费者,划分为直接消费税与间接消费税。前者如通行税、饮食税、娱乐税、综合消费税等,直接向消费者征税; 后者如烟税、酒税、盐税、货物税、关税、营业税、增值税等,由纳税人通过提高售价转嫁给消费者负担。按其征税地域划分为国内消费税与国境消费税,前者为除关税以外的其他各种消费税,后者是在关境课征的各种关税。按其征税对象的内容划分为个别消费税与一般消费税。前者如烟税、酒税、盐税、货物税、关税等,课税对象为特定消费品或部分消费品; 后者如营业税、增值税等,课税对象为各种商品的流转额。我国现行消费税就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现行的消费税并不是对所有消费品普遍征收,而是选择一些特殊消费品、奢侈品、高能耗消费品、不可再生的稀缺消费品和具有财政意义的普通消费品共11类消费品征税。11类消费品主要包括烟、酒、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鞭炮、焰火、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现行消费税确定在生产环节征收,税率实行差别税率,分为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消费税是我国1994年工商税制改革后新设置的一个税种,可正确引导消费方向,抑制超前消费和集团消费,调整消费结构,并可以缓解社会分配不公的矛盾,同时寓禁于征,限制一些特殊消费品的生产,使我国税制更加科学、更加合理。

☚ 文化娱乐税   筵席税 ☛
消费税

消费税

以消费品或消费行为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资本主义国家税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消费税按其是否直接课征于消费者划分,有直接消费税与间接消费税。前者为直接向消费者课征的税,如通行税、饮食税、娱乐税、综合消费税 (支出税) 等;后者为纳税人可通过提高售价转嫁给消费者负担的税,如酒税、烟税、盐税、货物税、营业税、增值税、关税等。按其课征对象的内容划分,有个别消费税与一般消费税。前者如课征于特定消费品或部分消费品的烟税、酒税、盐税、货物税、关税等。后者为以各种商品的流转额为课税对象的,如营业税、增值税等。按其课征地域划分,有国内消费税与国境消费税。前者是除关税以外的其他各种消费税; 后者是在关境课征的各种关税。狭义的消费税,通常多指个别消费税,其课税对象主要是日用消费品。消费税一般采用比例税率,在生产环节或流通环节课征。随着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消费税的课征范围有不断扩大的趋势。

☚ 遗产税   周转税 ☛
消费税

消费税consumption taxation

典型的间接税。广义的消费税是指以消费品或消费行为作为课征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该税的征收可以采取两种形式:一是直接对消费者本人征收,如通行税、饮食税、娱乐税、支出税等。二是对商品或服务的供应者征收,但税负通过提高售价转嫁给消费者承担,如酒税、烟税、盐税、货物税、营业税、增值税、关税等。狭义的消费税是指以税法规定的个别消费品或消费行为为课征对象的税收,其课征对象主要是日用消费品。狭义概念更为通常采用。消费税一般采用比例税率从价或从量课征,选择商品流转过程的某一环节进行课征。消费税对组织财政收入和调节经济,都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其调节经济作用的发挥,主要是在选择课税范围、设计税率时,考虑产业结构调整和商品供求关系平衡。

☚ 公司税的福利成本   税收豁免 ☛
消费税

消费税

以消费行为或消费品为课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总称。是资本主义国家商品课税的重要组成部分。按课税对象的目的划分,它可分为特别消费税和一般消费税。前者的课税对象为特定的消费品,如烟、酒等; 后者以各种商品的流转额为课征对象,如营业税。按纳税人的不同,它可分为直接消费税与间接消费税。前者的纳税人为商品消费者; 后者的纳税人可将税款通过售价而转嫁给消费者。按课征地区的不同,又可分为国境消费税和国内消费税。前者为各种关税; 后者为除关税外的其他消费税。消费税发展至近代,有广义与狭义之别。广义的消费税通常指国内产品税和关税,而狭义的消费税则是指国内产品税。国内产品税又称货物税或特别销售税,其课税对象仅限于消费资料中的某些特定商品,如烟、酒、珠宝和机动车辆等,其纳税环节一般设在零售或产制环节,税率大多按不同种类或大类的商品分别确定,并按确定的比例税率或定额税率从价或从量征收。

☚ 未分配利润税   支出税 ☛

消费税

consumption tax


消费税

consumption tax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4 18:5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