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湾合作委员会“统一经济协议”Uniform Economic Agreement of Gulf Cooperation Council
海湾合作委员会为加强成员国间经济合作,谋求经济一体化,并保护和发展民族经济而签订的一项协定。协议规定成员国公民可在6国范围内自由迁徙、就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开设商业机构、从事包括工业、农业、畜牧业、水产资源及承包等在内的经济活动。各成员国的某些农产品、畜产品、工业产品和自然资源产品在6国范围内可自由贸易,互免关税。6国对外实行统一的税率,对6国以外的外国商品统一征收4~20%的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