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海外经济合作基金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海外经济合作基金 海外经济合作基金日本政府对外进行经济援助的专业金融机构。总部设在东京。根据日本海外经济合作基金法于1961年3月设立。其目的是“为有助于东南亚地区及其他海外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产业开发和经济稳定,在当其开发或稳定所需要的资本在日本输出入银行及一般金融机构供给发生困难时,海外经济合作基金为疏通其供给而办理必要的业务,从而促进海外经济合作。”主管日本对外经济援助的部门是日本外务省、大藏省、经济企划厅。因此,海外经济合作基金本身并不能决定贷款的数量,它只能根据政府间签订的协议,同受援国的用款部门或金融部门签订具体贷款合同,具体执行签订的协议。 ☚ 日本输出入银行 日本政府的金融公库 ☛ 海外经济合作基金 海外经济合作基金Overseas Economic Cooperation Fund—OECF日本政府进行对外经济援助的专业金融机构。其前身是1958年设在日本输出入银行内的“东南亚开发合作基金,”1961年独立改现名。根据《海外经济合作基金法》规定,设立该基金的目的是为了有助于东南亚地.区和其他发展中地区的产业发展和经济稳定,当这些地区所需的资金难以从“输银”与其他金融机构借入时,就由海外经济合作基金提供,以促进海外经济合作。主管对外经济援助的是日本政府,故该基金只能根据政府间签订的协议,换文与具体货款合同来提供。海外经济合作基金总部下设总务部、调查开发部和主管对非洲贷款的第一部,对印度尼西亚以外的亚洲贷款的第二部,以及对印尼和中近东贷款的第三部,在曼谷、汉城、雅加达、内罗毕等地设有代表处。总部设在东京。 ☚ 日本开发银行 日本兴业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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