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族婚姻习俗。流行于马尔康县、金川县、小金县、黑水县、理县等嘉戎藏族地区以及凉山州的木里县等地。结婚之日,男方迎亲队伍到达女方家门前时,新娘的伙伴们在门前堆放柴块,并端着水盆,向迎亲者泼去,阻止他们进屋,不准他们把新娘接走。这时,由老年人出面劝说,并要迎亲者送财礼或同意宴请大家,才能进门接走新娘。该习俗现已不流行。
泼水迎亲
有的地区在订婚后,依照习惯,男的要到女家做一两年活,女的也要到男家做一到两年活,双方父母对他们的劳动和其他方面都满意了,才许结婚,选定结婚日子。普米族人的婚期一般选在冬天腊月间。结婚时,有的地方男家派亲叔伯和兄弟3人到女家接亲,并请本寨能说会唱的两个男子一同前往,新郎则不用去。男方接亲人到女家门口,女家出来泼水迎接,接着迎亲的送亲的双方开始唱歌。女方也由亲友送亲,走到半路时故意阻拦新娘一两次不让前行。这时男方就用唱歌来说服女方,双方对唱,谁唱输了就被泼水,被泼的人不准骂,也不准换衣服,送亲人到男家也同样被泼水,表示受到男家的尊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