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转让
商标注册人依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转让归他人所有,由他人专用。关于商标转让,各国商标法实行不同的原则: 有的实行连同转让原则,即规定商标必须和企业 (营业) 一起转让; 有的实行自由转让原则,即规定商标和企业 (营业) 可以连同转让,也可以不连同转让。我国商标法对这一问题未作明确规定,但要求受让人负有保证使用转让商标的商品质量的义务。此外,转让注册商标一般受到下列限制: (1) 属于类似商品的商标,不得单独转让; (2) 属于共同所有的商标,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不得自行转让; (3) 已经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不得随意转让; (4) 转让注册商标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其转让无效; (5) 使用转让的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其转让注册商标可能导致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