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法而不议,则法之所不至者必废。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法而不议,则法之所不至者必废。

名言: 法而不议,则法之所不至者必废。

注释: 议: 商议, 评论。废: 废弛, 废弃懈怠。

句意: 有了法律而不去讨论它, 那么法律所没有顾及到的方面就一定懈怠废弛了。

《荀子·王制》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5 22:3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