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假定V.R.庞德提出的一个法律术语,指一套有关法律秩序的基本假设。这些假设是对某种利益或主张进行法律保护的一种预先假定。结构不同的社会,有着不同的法律假定。庞德把20世纪中叶美国社会的法律假定归结为:人们能够确信他人不会对自己实施故意侵犯;人们能够控制他们已经发现、创设或获得的东西;人们会履行自身的允诺,不会将非理性的伤害风险置于他们的身上、以及其他人会将危险物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简言之,免于侵犯、私有财产、交易的可强制性、过失或严格责任的损害赔偿。庞德的这种假定,是为了维护资本主义“秩序”的。 法律假定美国社会法学家庞德法律思想中的一个概念。指一套有关法律秩序的基本假设。这些假设是根据人们为了对需求或利益进行法律保护而实际提出要求所预先设定的。庞德遵循柯勒的思想,建构了一套人所认为的时空文明的法律假定。这些法律假定是: 人们必须能够认为其他人不会对其施以故意侵犯; 人们能够控制他们业已发现的、创设的或获得的东西;其他人会履行其自身的允诺;其他人不会将非理性的伤害置于他们的身上; 其他人会将危险物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在结构不同的社会中,必须确定不同的法律假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