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法庭辩论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法庭辩论法庭审判程序的具体阶段之一。原告一方和被告一方在法官的主持下,就案件事实 证据和适用法律问题陈述意见,并相互争辩的活动过程。刑事诉讼中的法庭辩论,是指控辩双方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之下,依据法庭调查中已经调查的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对证据有何种证明力和被告人是否有罪、所犯何罪、罪责轻重、应否处刑和如何处罚等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理由,在法庭上当面进行论证和反驳的活动过程。法庭辩论活动,既是控方揭露犯罪、证实犯罪的活动,也是辩方据理反驳控诉,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的活动。原刑事诉讼法把法庭辩论限制在法庭调查之后,即首先进行法庭调查,然后进行法庭辩论。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取消了这一限制,规定双方在开庭审理过程中随时都可以对证据或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除了法庭调查中随时进行的辩论外,还有一个相对独立的法庭辩论阶段,可以根据个案的实际需要将分散辩论与集中辩论相结合。在法庭辩论阶段集中辩论的顺序是:(1)公诉人发言;(2)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3)被告人自行辩护;(4)辩护人辩护;(5)控辩双方进行辩论。法庭辩论中,第一轮控辩双方发言后,可以就存在分歧的地方互相辩论,进一步阐明各自的观点和理由。在辩论中双方发言机会均等,只要控诉方发言,就应当允许辩护方辩驳,每一轮发言都应当完整。在法庭辩论中,审判长的作用是主持辩论,使辩论始终集中在与定罪量刑有关的实质问题上;其他审判人员的作用是认真听取双方的论证和辩驳,弄清双方发言的基本宗旨,以形成自己对事实认定和法律运用的正确认识。辩论中如果发现某些主要事实尚未查清或者提出了有关本案定罪量刑的新事实时,审判长应当宣布暂停法庭辩论,恢复法庭调查。如果恢复调查仍未查清,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休庭延期审理。经过一轮或几轮辩论,合议庭认为控辩双方均已提不出新的意见,没有继续辩论必要的,审判长即终止双方发言,宣布辩论终结。 法庭辩论双方当事人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各自就案件事实、有关证据和适用法律等方面的问题陈述意见,并相互间进行争辩。法庭辩论是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的又一重要阶段。其目的,一方面是当事人通过行使辩论权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有利于审判人员进一步审查,判断证据,查明事实,为正确解决案件提供必要条件。法庭辩论的顺序是: 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法庭开庭过程中,诉讼当事人就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的运用以言词进行论证、辩护或反驳的诉讼活动。是查明案件真相,正确适用法律的重要环节。法庭辩论的结果直接影响法院对被告人的判决。在我国,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公诉案件的审判,法庭辩论是第一审不可缺少的程序。法庭调查后为法庭辩论开始。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直至审判长宣布辩论终结。在法庭辩论中,如果发现与本案有关的新的重要事实和证据,或者认为有必要重新调查证据和事实时,审判长可以宣布暂停法庭辩论或者决定近期审判,待查清后再恢复法庭辩论。通过法庭辩论,当审判长认为案件事实、证据均已查清,即可宣布法庭辩论终结。 ☚ 法庭调查 法定代理人 ☛ 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法庭审理案件的重要环节,通过争论确认是否存在犯罪事实,以及罪行的轻重。在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过程中都要进行法庭辩论。从法律的角度讲这种辩论和一般辩论是有区别的,但从辩论的角度看则基本是相同的,都是为了辨别是非曲直、搞清事实真相。由于刑事案件的诉讼直接关系到被告是否有罪、罪轻或罪重,因此法庭辩论的重要性更为突出。刑事诉讼案件审理中的法庭辩论是以公诉人为一方,辩护人(或被告本人)为另一方。公诉人是立论者,他论辩的目的是向法庭揭露犯罪,证实罪行。辩护人是驳论者,他论辩的目的是反驳公诉人对被告的指控,以证明被告无罪或罪轻。公诉人在法庭辩论中的发言一般应包括如下内容:(一)对法庭调查的简要概括;(二)进行证据分析,认定被告人的罪行;(三)进行案情分析,概括案件的全貌,揭露被告人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四)分析被告人犯罪的思想根源和社会根源;(五)进行法律上的论证,指明被告人触犯的刑罚条款,阐明被告人应负的法律责任。辩护人在法庭辩论中的辩护,对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防止冤假错案,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辩护人在辩护前要深入调查事实情况,了解全部案情,不放过任何一个细小的疑点。并根据已掌握的材料,运用法律条文对案情进行分析,确定被告是否构成犯罪,罪重还是罪轻。法庭辩论要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实事求是,公正地论述案情,不得歪曲事实或曲解法律。 ☚ 非法舆论活动 学术争鸣 ☛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