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学大辞典︱凡例 凡例 一、本辞典是我国迄今为止的最大规模的法学综合性工具书。全书收词13, 000余条。为了写作分工的需要,全书分为20个分支学科,但内容不以此为限。 二、 本辞典备有笔画目录。 在笔画目录中, 词目按下列先后顺序排列: 第一个字笔画少者在前, 多者在后;第一字笔画相同者,按第一字起笔笔形一、 丨、 丿、丶 、乛为序;第一个字相同者,词目字数少者在前, 多者在后;第一个字相同且词目字数相同者,按第二个字笔画和起笔笔形排列; 余类推。 三、 本辞典中一词多义词目, 用①②③等分项解释, 但以法学内容为限; 每一词义有几点内容的, 用(1) (2) (3) 分别加以说明。 四、在本辞典中:见,表明本条下无释文,其内容与有关条相同,见有关条;参见,表明本条有释文,同时可参见有关条。 五、 本辞典所用资料, 截止1991年5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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