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证券立法
法国政府根据1724年、1785年和1786年国王法院颁布的命令调整制订的证券交易和证券市场法律制度及具体的实施法规。分为对新发行市场的立法和对二级市场的立法。除此外,证券交易和证券市场还接受证券交易所管理委员会发布的通告调整。
关于新发行市场立法。在法国,发行证券每种价值超过1500万法郎的证券,须得到财政部长的批准。但无论何种发行,都须通知财政部,以便列入排队等待名单。证券发行者须进行大量的宣述。发行人须在证券认购前,在政府的公报上发表一法定通告。而较为重要的宣告,则是在发行说明书中。这一说明书必须递呈交易所活动委员会,以接受核实和批准。公司再次发行新股票是否需要发表说明书,法律未作明确规定。1973年10月法国颁布了一条行政指令,规定说明书的内容必须有以下事项:公司名称、总机构、总资本、公司的目的、期限、证券数量、面额、利率、利息支付、对兑换的担保等等。同时,还须递交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和附则、最近五年的年度报告和关于银行收费的详细材料,交易所活动委员根据说明书提供的材料确定批准或否定该项证券发行。按照1966年12月28日的国王法院法令第一条规定,证券经纪人须受经纪人职业协会所颁布的章程管理,新证券可以通过证券经纪人提供给公众,发行者本人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新发行说明书。但是,未得到交易所活动委员会的批准而发行新证券属违法行为。公司的总裁、董事、行政负责人等会因此而受到起诉。根据法国民法典,这些被告有可能承担赔偿的责任。
关于二级市场的立法。在法国,所有股票业务和绝大部分债券交易都必须经过经纪公司和交易代理商公司。这些公司成员都是由财政部长任命的公职人员,公司数目限定为全国100家左右。这些公司在日常活动方面受法国“证券经纪人公司”的监督。法国的银行可以接受客户的证券交易委托单,然后将其转手给经纪商,而不能根据这些委托直接从事交易。法国从事证券交易的其他中介机构是“收取一半佣金”和“资产管理人”。这些中间人受法国交易所活动委员会和证券经纪人公司的监督。他们必须将其证券活动的材料提供给交易所委员会,并且不得持有客户的证券和资金。在法国,证券发行、广告销售、上市,一般须由交易所活动委员会在听取证券经纪人公司建议后批准。把外国证券引入法国上市要事先得到财政部长的明确批准。证券市场的申请,一律由银行或经纪人提交证券经纪人公司和交易所活动委员会。申请时只需递交上市说明书。交易所活动委员会在批准上市证券作为一项投资是否适当。交易所活动委员会批准证券上市的条件是:该公司的股票至少有25%为公众持有;当股票第一次上市时,该股票在前一年应没有进行过私下发行。交易所活动委员会还可决定允许某公司的股票在哪一个交易所上市。如在巴黎交易所上市,则其条件是该公司资产按市价折算,至少为1.5亿法国法郎,股票至少为8万股。证券经纪人公司则从股票上市的技术角度,提出关于批准上市的可行性意见。
法国法律规定,上市和未上市证券都可以直接在个人持有者之间转移。但一旦使用中介机构,这一中介机构就必须是经纪人公司批准的经纪人。上市证券必须按照市场价格进行交易。违反这些规则者,要受到财务和刑法制裁,并停止其交易。上市证券的交易如通过经纪人,则必须在交易所内进行。在法国,远期市场价格和现金市场价格之间的差额不得超过20%。经纪人虽可要求客户预付现金,但数额多少由财政部长确定。在市场上,法国规定了证券价格涨跌的最大幅度。超过限度时,交易即行终止。一旦市场失衡,证券市场的定价就要推迟,同时证券经纪人公司可以发表一指导价格。在法国,股票交易的最近佣金率,由财政部长确定。他还确定经纪人付给银行或其他经纪人的回扣的比例。法国还征收股票交易税和增值税。法国法律规定,内部人士交易是非法的,其处罚为不超两年的监禁或一定数量的罚金。股票市场上的其他操纵行为也属于违法,违法者将要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根据法国《1967年公司法规》,上市公司须在正式公报中发表其年度报表,并使它们能被人们普遍得到。上市公司的宣述由交易所活动委员会负责监督。它核定材料的发表是否及时,并检查其内容。根据交易所活动委员会的要求,上市公司还须发表综合的资产负债帐目和进行临时性宣述,其内容包括发表半年度的临时资产负债表,每一季度的营业额资料等。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接管或购买和销售挂牌公司的控制权,必须遵守1973年证券交易所管理委员会的决定。
法国的证券管理机构有四个:
❶交易所管理委员会。它可以对各种规章制度提出修改建议;对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证券交易所的不正当行为进行审查;确保公司及时公布有关信息资料,授权各种证券的公开发行并批准它们在证券交易所的报价。
❷证券投资所管理委员会。它负责和制定有关证券发行和证券市场结构的证券,负责确定证券经纪人公司的佣金和收费标准,向财政部长建议修改《交易所总条例》,管制证券交易所的运行和活动。
❸证券交易所协会。它的主要作用仅限于向法国证券交易所管理委员会提供咨询,并监督证券经纪人的活动。
❹证券经纪人公司。它在《交易所总条例》的框架之内行使其权力,主要负责证券市场的日常组织、管理和监督;监督本公司成员,并实施纪律制裁。根据法国法律,财政部长监督前两个机构,任命其成员,但不干预该两机构的业务决策。后两者不直接受财政部管辖,但财政部长可发放、取消经纪人的执照,对经纪人进行惩罚,决定开设和关闭证券交易所,并制定适用于它们的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