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省长和省政府
省长是中央政府驻省的唯一代表,是所在省的最高行政长官。省长由总理及内政与权力下放部部长提名,部长会议讨论通过,总统任命。省长的职责范围是相当广泛的: 省长作为中央政府代表,他要确保中央政府决议的贯彻执行,监督法律和法令的实施,定期向内政与权力下放部报告当地的政治、经济、社会和行政情况,指导专区区长和市长的工作,监督省、市议会和公立公益机构的工作,负责和协调中央政府各部驻省内的各种机构的工作,代表政府签订与地方建设有关的合同。省长作为省内的最高行政长官,负责领导全省各部门的工作,负责省内的财政和治安,负责实施省议会通过的决议,任命和撤换地方官员。省政府由省长、专区区长、省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及省政府各办事机构的长官组成。省政府的主要机构是办公厅,负责领导和监督省政府各办事机构的工作。省长不在时,由办公厅主任代行省长的全部或部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