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 古代户籍制度
古代实行全国人口管理的制度。统治者据以课役、征兵、别人户等级和职业而巩固统治。殷墟甲骨文载,商朝凡遇大征战,则“登人”,征集兵员,而以户籍为依据。据各国现有文献文物看,中国是全世界最早调查人口并制定户籍制度的国家。西周青铜器铭文载,周王常赏赐人口给贵族大臣,计算单位分人、夫、户、家。《周礼》载,西周已设司民官职,管理统计户口人丁定期向周王报告。周规定户籍文书存于“天府”,有关机构保管副本。古代户籍制度的特征是:
❶户籍管理密切联系土地赋役,因封建社会的绝大多数人口务农。战国时几个国家的“上计”制度,就以地方官吏编制的户籍和赋役册籍为基础。西汉初的“初算赋”按人口课役,唐改租庸调为两税,郡县官府仍须造计帐。宋、明、清对“上计”都有发展。明之户口黄册别称赋役黄册,每户下人丁、事产并列。记明有无土地;有者记明土地多少、质量好差、税级等。
❷反映人口的森严等级,各种人的身分、地位、权利和义务都不平等。战国时就立“士、农、工、商”四民等级,士居首等,官吏多从中选拔,可减免赋役;农为本业,仅次于士;工、商为末业,地位居下。
❸军民异籍。战国前服兵役能晋爵升官,为贵族特权;其后战争频繁扩大,伤亡渐多,士兵生活沦于平民之下,被列入军户,终身当兵,子孙不能改业,婚嫁只通于军户。而北魏、西魏、北周、辽、金、元、清以统治氏族组成的特种兵执行镇压任务,则另立特殊军籍。
❹历代王朝以法律规定“人户以籍为定,轻易不准改籍、易业和迁徙,以加强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