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法兰克福议会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法兰克福议会》恩格斯写于1848年5月31日,收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5卷。文章要求,由全体德国人民选举的制宪国民议会应当公开宣布人民用革命所夺得的主权不受任何侵犯,并在人民主权的基础上制定德国的宪法,消除德国现存制度中一切和人民主权原则相抵触的东西。 法兰克福议会1848—1849年德国革命期间的全德制宪国民议会。1848年5月在法兰克福召开,故名。会议经过长期争论,通过帝国宪法,决定建立统一的德意志帝国,把帝位授予普鲁士国王。为普鲁士、奥地利、巴伐利亚等各邦君主拒绝。1849年6月,议会迁到斯图加特。7月为符腾堡军警驱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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