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城市开放后要注意的两个问题》
这是陈云1984年4月25日在听取国务院负责同志关于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情况汇报时谈话的节录。根据邓小平1984年2月24日关于对外开放和特区工作的重要谈话,有关部门召开了沿海城市座谈会,决定加快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的步伐,建议进一步开放上海、天津、大连、秦皇岛、烟台、青岛、连云港、南通、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和北海14个沿海港口城市,在扩大地方权限和给予外商投资者若干优惠方面,采取一些政策和措施,中共中央、国务院1984年5月4日下发了批转《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纪要》的通知。陈云是在《通知》下发之前听取汇报时,并看了《通知》的初稿时发表这个谈话的。陈云指出的两个问题是:
❶要有“拳头”产品。现在特区还没有“拳头”产品,深圳也没有。但深圳有新的管理办法,这也是“拳头”。这样管理,发展得很快。
❷要有一定比例的内销。国内市场不能不让出一些,否则对外资没有吸引力。问题是让多少。对国内工业,保护落后我不赞成,但要使自己的东西一步一步地进步,达到先进的水平,这还是应该提倡的。“保护落后是不应该的,但自己必须发展的而且正在发展的东西,不要被外面进口的东西挤掉了。”陈云举例说,发电机组,开始只能搞几千千瓦的,现在可以搞到30万千瓦,像这样的东西就要保护。陈云提出的沿海城市开放后要注意的这两个问题,应该引起沿海开放城市的注意。节录全文约500字,刊载于《文献和研究》1984年汇编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