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河堤判官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河堤判官 河堤判官官名。宋代置。掌修河堤政务。《续资治通鉴·宋纪·太祖开宝五年(公元972年)》: “二月,丙子,诏沿河17州各置河堤判官1员。” ☚ 河南巡抚 河道总督 ☛ 河堤判官官名。宋置,《宋史·河渠志》载:“开宝五年(公元972年)诏“自今开封等十七州、府各置河堤判官一员,即以本州通判充。如通判阙员,即以本州官充。咸丰五年(公元1002年)诏缘河官吏虽秩满,须水后受代”。《历代职官表》按:“宋之河堤判官即今(清代)河工同知以下等专理河务者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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