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河南通志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顺治)河南通志河南地方志。清贾汉复等修,沈荃纂。五十卷。汉复字膠侯, 号静庵,山西曲沃人。明季为淮安副将。入清隶汉军正蓝旗。累官兵部尚书,陕西、河南巡抚。荃字贞蕤,号绎堂,江苏华亭(今上海松江)人。顺治进士。累官翰林院编修,詹事府詹事。卒谥文恪。著有《充斋集》。河南旧有三志。是志以明嘉靖志为本,补其缺略,订其纰谬,续以清代事迹,于顺治十七年(1654)刻印成书。约一百三十万字。冠有贾汉复等十九人序。分图考(含河南郡县图、省城图、河图二十六幅)、建置沿革、星野(附星宿图四幅)、疆域、山川、风俗、城池、河防(附封内河图)、封建、户口、田赋、物产、职官、公署、学校、选举、古迹等三十目。沿革以朝代、郡国所设州县为顺序,列自唐虞,止于清初。复分叙八府所属州县沿革。祥异附于星野,主记历代自然灾害,兵革大事。山川目记述全省山岭河泉、渡口桥梁等数以千计。河防目承袭旧志,并绘制河防图,主述黄河历代迁徙,间录历代修河奏巯,为治黄史料。是志为清初门目体志书之代表作,康熙间曾以是志体例为本通饬各地修志,对后世方志影响甚大。有顺治十七年刻本。 (嘉靖)河南通志河南地方志。明邹守愚修,李濂(1488—1566)纂。四十五卷。守愚字君哲,福建莆田人。嘉靖进士,历官江西学正、河南布政使。卒谥襄惠。濂有《汴京遗迹志》已著录。此编嘉靖三十四年(1555)成书。约五十万字。分图考(附河南省城及府、州图二十七幅)、建置沿革、星野、疆域、山川、风俗、封建、 户口、 田赋、物产、职官、城池、河防、公署、 学校、 名宦、人物、艺文等三十三目。建置沿革以河南所辖八府一州为单位列表。疆域山川等载其山川河流。但重河防。文中附有潼关以下至凌居庄黄河图。图中标出各类堤坝及所处府县等。特别较详记载周定王五年至嘉靖三十二年历次河水泛滥、迁徙以及水旱灾,兴修水利等史实。是研究黄河治理的重要史料。另载全省三十余书院,著录七百余书目,二百余碑碣。是书为河南现存较早、内容较完整志书,传世稀少。有嘉靖三十四年刻本。 (雍正)河南通志河南地方志。清田文镜等修, 顾栋高(1679—1759)等纂。八十卷。文镜,汉军正黄旗人。累官县丞、总督。栋高字复初、震沧,号左畬,江苏无锡人。康熙进士,官内阁中书,精通经史,著述甚富。明成化、嘉靖、清顺治、康熙五修其志。继康熙三十四年顾志之后,于雍正八年(1730)修成此志,是为六修。一百七十余万字。分圣制、舆图、沿革、星野、疆域、山川、城池、礼乐、兵制、河防、水利、 封建、 田赋、漕运、盐课、邮传、风俗、物产、职官、 公署、仓庾、学校、选举、祠祀、陵墓、 寺观、 古迹、帝后、名宦、人物、理学、儒林、文苑、 隐逸、列女、流寓、艺文、辨疑,凡四十二门。门下或列细目,共以百计。沿革门以下附有表、 图、灾异、形势、关津、桥梁、古今河道、河防、拾遗等专目。故后人讥其繁琐。但从内容上补前志缺遗甚多,如仿朱思本画方计里法,于通省、八府、七州绘制地图十九幅,其中山脉河流宁详勿略。顾志多漏开封、南阳州县,本志据各史地志核实备载。名宦、人物、宁慎毋滥。邮传、选举、盐课三志较顾志为详。增设礼乐、水利、漕运、理学、儒林、文苑等门。艺文志部分内容入职官志,故由十五卷缩为八卷。所增门目内容多有关国计民生。另有中岳嵩山图、王屋山图、周公营洛图、万寿宫图等十五幅,以归淮图于水利价值最大。卷五星野门所附祥异,详载有关河决、地震、旱灾具体情况。山川门按府州县三级分载山、岳、河、堤等数以百计。田赋门所记地亩、田赋、户口、人丁,可补正顾志之误。书末附录多成语典故,如河伯娶妇、上元灯影、仁和酒肆、汴宋六更等。可供研究河南历史、民俗参考。有雍正八年初刻本,光绪二十八年(1902)补刻本。张万钧《河南地方志浅论》 (载《史学月刊》1980、3)、 《河南地方志论丛》 (1985年吉林省图书馆学会铅印本)可供参考。 河南通志❶四十五卷,明邹守愚修,李濂、朱睦㮮纂。 邹守愚, 字若哲, 福建莆田人, 嘉靖五年(1526)进士,授户部主事,历任员外郎中,出守广州,后升江西学政,调山东,嘉靖三十四年 (1555)以右副都督史巡抚河南。周年,山西、陕西、河南地震,命往陕西帙祀河岳,积劳病卒。赠右都御史,谥襄惠。著有《俟知堂集》。李濂,字川父,河南祥符县人,正德九年(1514)进士,受沔阳知州,官至山西佥事。著有《祥符乡贤传》、《汴京遗迹志》、《观政集》、《嵩清集》等书。邹守愚巡抚河南,见《河南通志》旧有书,苟简讹漏,新故纷错,亟待重修。乃开局修志,延李濂、朱睦㮮总其事,翌年八月志稿告竣。又三年都御史潘恩始将志稿付梓。嘉靖三十七年(1558)刻印。全书四十五卷,分三十三门,为: 图考,建置沿革 (上、下有表),星野(附祥异),疆域(附形胜),山川(附关津、桥梁),风俗,封建(附王府),户口 (附民役),田赋,物产,职官,城池,河防,公署,学校 (附贡院、书院),科目(附荐举、武举),祠祀、陵墓,寺观,古迹,帝王(附后妃),圣迹(附先贤),名宦,人物,游寓,孝义,列女,隐逸,仙释,方伎,艺文,辨疑,备疑。此志与成化二十二年《河南总志》相比较,以体例而言,成化志以地系事,此则分目纪述,较为合理。以纲目而言,前者单调,此较宏阔。其不足为征引未能赅洽,考证亦未能精确。如开设帝王目,历代帝王,本纪列于国史,不凭借方志而得以流传,故有失志体。又如:在人物之外,另置其他人物项目,有乖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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