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船拖航
打捞沉船过程中一个重要工序。沉船起浮后用拖船将沉船拖离沉没地点至预定目的地为止的施工步骤。拖航前,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❶对拖航经过的航道用测深仪对照海图水深进行实测。
❷把从沉船到拖船间拖带编队的总长度、宽度、吃水、悬挂的信号、起拖时间、预计航速和途经航道各主要站段时间以及到达目的地时间,作出计划向港口主管当局申报,经批准后,由港口当局发布航行通告。
❸制定拖航中各船间相互联系的方法、信号和用具。
❹应急预防措施。如有几艘拖船共同拖带时,应确定领拖拖船为主拖船。沉船起浮后,拖船带妥拖缆,在确认无其他物体兜挂后就可起拖。一般拖带的方法在海上多采用一艘拖船拖工程船舶,工程船舶与浮筒夹抬下的沉船连接,习惯称一列式拖带,故拖船应选大功率船舶; 在江河水域可采用主拖船和数艘拖船绑靠工程船舶助拖等方法。至于拖航速度视拖船的功率而定。所配备马力应大于拖航航线上的最大顶流流速下,沉船、浮筒、工程船舶浸水阻力和风压力的总和。在有潮汐地区,为避免逆流时拖航发生倒退现象或因沉船吃水深,控制不当就容易在附近浅滩搁浅等情况,一般拖航速度不小于3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