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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汪侯判经记案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汪侯判经记案

汪侯判经记案

明代丰城县耿文状告朱秀。耿文称自己买糖往苏州贸易,遇牙人朱秀,口称高价,拦河铒接,要将满船货物送至他家,三天内便将货物全部卖出,本应十日内结清帐目,但时过半朱秀仍不肯还。官府传到朱秀,朱称自己冤枉,二人是现价交易,并无赊帐,因收取了牙用饭银八两,耿文便起歹意,陷害自己。汪侯审后判云:“朱秀以喇虎市棍,私充牙行,拦接耿文糖货,尽行吞骗,“如此乃劫杀客商者也”,糖五十桶,价六十两,数目不为少矣,朱秀无耻鲸吞,而害异乡客商,理当全部追还,疏通客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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