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民国36年短期库券条例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民国36年短期库券条例 民国36年短期库券条例1947年3月29日国民政府为稳定金融、鼓励储蓄、发行库券而颁布此。条例共14条,附有还本付息表。主要内容有:条例将发行的库券定名为民国三十六年短期库券,库券定额为美金30000万元,分两期发行,于民国三十六年四月一日及十月一日,各发行半数,即美金15000万元,按票面额足值发行;库券为无记名式,票面共分为美金五千元、一千元、五百元、一百元、五十元、一十元六种;库券依照中央银行美金牌价,以国币折合美金发行;库券利率为年息二分,自发行之日起,每六个月付息一次;库券还本期限定为三年,自发行日起,每六个月平均还本六分之一,即美金5000万元,息随本减,并可以提前偿还,收回库券的一部或全部;库券还本付息,按照支付日中央银行美金牌价折算付给国币;库券还本付息基金,由国民政府就国营生产事业及接收敌伪产业中,指定若干单位,作为担保,该生产事业出售所得款项,应优先拨充库券每次到期还本付息基金,如基金不足支付本息时,另由财政部拨款补足;库券设由财政部、审政部、全国商会联合会、银行业同业公会、钱业同业公会及财政部聘任人员组成的基金监理委员会负责办理基金的监理事项;库券还本付息事宜由中央银行及其委托银行办理;库券可自由买卖、抵押,可在公务上须缴纳保证金时,充作保证金,可作为金融业的保证准备金;对于库券有伪造或毁损信用的行为,由司法机关依法惩治。 ☚ 民国36年美金公债条例 民国中央信托局买卖有价证券简则 ☛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