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兵工作“三落实”民兵工作的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要求每个民兵组织要做到组织健全,官兵相识;队伍纯洁,战备观念强;训练有素,武器管理好,能随时执行任务。民兵工作“三落实”是毛泽东于1962年6月在视察中南地区时提出来的。 民兵工作“三落实” 民兵工作“三落实”1962年9月,省军区司令员龙书金在湖南向毛泽东汇报了民兵工作情况。毛泽东指出:“民兵首先要抓好组织上落实,政治上落实,最后要抓军事上落实。”随后,张平化在全省战备工作会议及其它会议上,传达了毛泽东关于民兵工作“三落实”的指示。省军区专门下发了文件,抽调干部,抓贯彻落实工作。1964年11月,省军区在全省民兵政治工作会议上,具体部署了开展创建民兵工作三落实先进单位的活动,公布了总政治部统一制定的“三落实”先进单位的条件和评选的标准。从此以后,民兵工作便围绕“三落实”进行。 ☚ 关于基层专职武装干部配备问题的报告 湖南省第一届民兵比武暨第二届体育运动大会 ☛ 000018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