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 氏族时期
史前期社会政治萌芽时代。中华民族的先祖约在4—5万年以前就已进入氏族时期。氏族时期以血缘为社会联系的纽带。同一血缘的社会成员即组成一氏族,几个血缘最近的氏族构成胞族,若干个氏族或胞族由于同居一地及联姻构成部落。氏族组织规模很小,各氏族一般自行劳动生产,自己处理内部事务。但随着氏族联合的日益发展,维持社会秩序的稳定和抵御天灾与外侮的要求,就出现一些需要共同处理的公共事务,因而就导致最初的社会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氏族时期的社会管理机构有氏族首领,部落首领,即“伯”、“大人”等,还有民众大会。氏族社会的社会管理制度为原始民主制。包括召开民众大会讨论并决定重大公共社会事务,选举部落首领处理日常事务。以习惯维持社会秩序,以舆论监督社会成员的行为,采集歌谣以观民风等。这已孕育着政治机构与政治制度的胚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