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毛诗正义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毛诗正义 毛诗正义一名《毛诗注疏》。诗经注本。四十卷。唐孔颖达(574—648)等撰,是唐贞观十六年(642)奉唐太宗诏所作的《五经正义》之一,为唐时政府颁布的官书。颖达,字仲达,冀州衡水(今属河北)人,历任国子博士、司业、祭酒等职。其时撰《五经正义》,孔颖达以年辈在先,名位独重,受命主持其事,诸儒分治一经,《毛诗正义》出于王德韶、齐威等人之手,而由孔颖达总其成。《毛诗正义》主体部分是《毛诗传笺》加上孔颖达等的疏文。《毛传》、《郑笺》被称为“注”,孔颖达等所作的“正义”,被称为“疏”,合称《毛诗注疏》。《毛诗传笺》本是先秦、两汉《诗经》研究成果的代表著作,《孔疏》采取“疏”不破“注”的原则,全部保留《毛传》、《郑笺》的注文,并给这些注文,再作疏释。它的疏释都必须符合毛、郑的《传》和《笺》,不合的都不予采取。所以《毛诗正义》属于严格的汉学体系。其中包括了汉魏时期学者对《诗经》的各种解释,汇集了两晋、南北朝学者研究《诗经》的成果,给《毛诗传笺》补充了新的注解,丰富了义疏的内容。《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说:“其书以刘焯《毛诗义疏》、刘炫《毛诗述义》为稿本,故能融贯群言,包罗古义,终唐之世,人无异词。”该书附有陆元朗(德明)的《毛诗释文》。陆氏著《经典释文》,综合汉魏以来文字音训研究的成果,考述经学传授源流,收集汉魏六朝学者二百三十馀家所注五经文字的音切和训诂,使五经的文字每字都有音切和训义。《毛诗释文》是《经典释文》中的一种,它对《诗经》的文字作了简明的音切和训释,《毛诗正义》把它作为文字音训的标准,合编在一起,成为本书的一个特点,也是它超过以前《诗经》传本的地方。《毛诗正义》以颜师古考定《五经定本》的文字为定本。从汉代以来,经学在发展过程中,有今古文各派之争,郑学、王学之争,南学、北学之争,师法多门,义疏纷纭,章句繁杂,连经文也互有出入。唐初为了实现经学的统一,先由颜师古考定《五经定本》,完成《五经》文字的统一;再由孔颖达等撰述《五经正义》,完成《五经》疏解的一致,都由朝廷颁行为官书。从此,诵读《五经》和明经科取士,经文必须依据《定本》,义疏必须依据《正义》。自《毛诗正义》采用颜师古考定的文字为标准以后,《诗经》的文句就完全固定下来,不再产生因文字不同而解释各异的弊病,一直流传到现在。《毛诗正义》曾对《史记·孔子世家》所载孔子删诗之说,表示怀疑。其言曰:“案书传所引之诗,见存者多,亡逸者少,则孔子所录,不容十分去九。司马迁言古诗三千馀篇,未可信也。”(《正义·郑玄诗谱序疏》)是历代否定孔子删诗说的第一家。关于“赋、比、兴”的问题,《诗序》没有说明它的涵义,直到《毛诗正义》,才在《诗大序》六义疏文中,引郑玄《周礼·春官》六诗的注文,并补充说“诗文不譬喻者,皆赋辞也”;“诸言‘如’者,皆比辞也”;“诗文诸举草木鸟兽以见意者,皆兴辞也”。又总结说:“风、雅、颂者,诗篇之异体,赋、比、兴者,诗文之异辞耳,大小不同,而并得为六义者,赋、比、兴是诗之所用,风、雅、颂是诗之成形。用彼三事,成此三事,是故同称为‘义’,非别有篇卷也。”成为早期《毛诗》学派的权威论述。《毛诗正义》遵循“疏不破注”的原则,持论未能越出《毛传》、《郑笺》的范围,对二者的分歧也不敢加以判断,因而不可避免地承袭了《毛传》、《郑笺》的某些错误;在疏解方面,此书颇多烦言赘语,这是唐人义疏的共同缺点。《毛诗正义》收入《四库全书》,又有《十三经注疏》本(阮刻本书后附阮元《毛诗校勘记》)。通行有《四部备要》本与中华书局影印阮元刻本。 ☚ 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 毛诗指说 ☛ 毛诗正义 毛诗正义唐孔颖达编纂。在《毛诗郑笺》的基础上,采用唐人颜师古考定的《诗经》文字定本,又把陆德明的《毛诗释文》吸收进来,对《诗经》中的文字作了简明的音切和训义,并对每首诗作进行了详细的疏解。《毛诗正义》是初唐统治者提倡儒学、组织编写成官学经本的《五经正义》之一种。以毛、郑诗说为基础,吸收了汉魏以来诸家《诗经》研究的成果,采取疏不破注的原则,严格遵照《毛传》、《郑笺》,在《毛诗郑笺》的笺注基础上,再进行进一步的疏解,其观点、取舍等都尊奉毛、郑之说,不合者则不取。继承了汉学《诗经》研究的成果,并以此为框架和规范,吸收汉魏以来诸家的研究内容,对《诗经》进行较全面和详细的疏解,虽仍拘囿于汉学体系之内,但毕竟是继《毛诗传笺》之后的又一部汉学《诗经》的集大成之作,而且以对《诗经》义疏、训诂、文字三方面的全面、细致的研究,成为《诗经》研究的又一典范之作。 ☚ 毛诗传笺 诗本义 ☛ 《毛诗正义》《毛诗正义》
唐孔颖达撰。又称《毛诗孔疏》,共40卷,是针对《诗经》《毛传》及《郑笺》所作的疏解。汉初传《诗》的共有齐、鲁、韩、毛四家。《毛诗》为四家之一,郑玄《诗谱》、陆玑《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及清《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称其为毛亨所传,为古文《诗》,河间献王得而献之。其余之家均为今文《诗》。西汉时《毛诗》尚未立于学官。至东汉时、经、传合编在一起,郑众,贾逵、马融、郑玄等人都传习《毛诗》。郑玄作《毛诗传笺》,简称《郑笺》,以《毛诗》之义为主,兼采今文《诗》齐、鲁、韩三家之说,互相贯通。郑玄为东汉经学大师,兼通今古文经学,其书一出,即盛行于世,而自魏以后,今文《诗经》三家则逐渐荒废或无传人。而《毛诗》独盛,今本《诗经》即渊源于此。《郑笺》虽为发明《毛诗》之义而作,然笺与传义亦时有异同。故魏王肃作《毛诗注》、《毛诗义》、以申毛难郑,从而挑起纷争。后代学者或申王攻郑,或申郑攻王,欧阳修作《毛诗本义》,谓郑不如王,王基又作《毛诗驳》,以申郑难王,王应麟亦谓王不及郑;晋孙毓作《毛诗异国评》,复申王说,陈统作《难孙氏毛诗评》,又明郑义。纷争长达数百年之久。唯独唐贞观十六年(642)孔颖达《毛诗正文》撰成后,才使“论归一定,无复歧途”。《毛传》、《汉书·艺文志》著录为29卷,《隋书·经籍志》附以《郑笺》作20卷,该书以疏文繁重,又折为40卷。其中汇集了汉晋南北朝学者研治《诗经》的成果,有些地方并能提出一些新的见解。如对《史记·孔子世家》所载孔子删《诗》之说表示怀疑等。但其书遵循“疏不破注”的原则,未能越出《毛传》及《郑笺》的范围,是其局限。该书以刘焯《毛诗义疏》、刘炫《毛诗述义》为底本,出于王德韶、齐威等人之手,而由孔颖达总其成。为唐太宗诏命所作《五经正义》之一,是唐代所颁布的官书,自唐代至宋初明经取士,都以此书为准。取材较广,对后世有较大影响。《四库全书总目》评价说它“能融贯群言,包罗古义,终唐之世,人无异词。”直到南宋以后,理学家重新挑起今古文之争,极力攻击毛郑,才使争端再起。朱熹《诗集传》成书后,遂取《毛诗正义》而代之。一般来说,古文《诗》注重名物训诂,今文《诗》注重微言大义。其实今古文均有在长期流传过程中逐渐失真的情况,全倍全疑,皆为偏见。而今古文学者围绕《毛诗》的争执,本意也不尽在《诗》之原义,而是各怀愤激,相持不下。如朱熹《诗集传》也不过只是攻击《小序》,至于《诗》之训诂,用毛郑者居多,今文《诗》的兴盛自有其时代背景,而自清代朴学兴盛后,学者则又多倾向于古文《诗》,如《四库全书总目》所说:“鸟兽草木之名,训诂声音之学,皆事须考证,非可空谈”。通行版本为清代《十三经注疏》刻本,有中华书局据原世界书局缩印阮刻本影印本。 毛诗正义儒家经典训释著作。四十卷(经注本七十卷)。又称《孔疏》。唐孔颖达撰。孔颖达(574—648),字冲远。冀州衡水(今属河北)人。少时曾从刘焯问学。至唐代,历任国子博士、国子司业、国子祭酒诸职。贞观十四年(640),唐太宗李世民“命孔颖达与诸儒定《五经》(易、尚书、毛诗、礼记、左传)疏,谓之《正义》,令学者习之”(《通鉴》卷一九五)。据《毛诗正义》序,参加此书编撰的还有王德韶、齐威、赵乾叶、贾晋曜、赵弘智等。 这是一部全面总结两汉至唐初《诗经》研究成果的官修著作。孔颖达注经恪守“疏不破注”的原则,所以《毛诗正义》以阐述敷衍《毛传》、《郑笺》之意为主。《孔疏》首先根据《诗序》和《毛传》统释经文诗义,然后分别对《毛传》、《郑笺》加以诠释。往往是先指出毛、郑的引文出处,再征引他书予以补充,最后联系诗旨敷衍发明。一旦毛、郑意见相左,《孔疏》一般采取两种方法。一种是将两说加以调和,如《大雅·绵》“行道兑矣”,《毛传》释“兑”为“成蹊”,《郑笺》释为“不有征伐之意”,区别很明显。但孔颖达强为疏通云:“以无征伐之事,故行得相随成径。”矛盾遂被弥合。不过这样曲为之说,反而淆乱辞义,并不足取。另一种方法是如果歧异无法调和,便分释其义。如《曹风·下泉》“浸彼苞稂”,《毛传》释“稂”为“童粱”,《郑笺》则释为“凉草”,《孔疏》分别疏释二说。这种典型的“疏不破注”的方法,虽然于二说无所定夺,但较之曲意调和似更为客观。 《毛诗正义》是“奉敕”撰定,其说诗不但反映了封建正统的思想,而且受当时政治的影响,注经有附会时事者。如《卫风·淇奥》,《疏》云:“武公杀兄篡国,得为美者,美其逆取顺守。齐桓、晋文皆以篡弑而立,终建大功,亦皆类也。”这显然是讳饰唐太宗杀李建成、元吉而夺位之事。《孔疏》是官学,与《毛传》、《郑笺》的私学不同,阐发经义时不得不有所顾忌。这是官学的一大特点,也是《诗经》研究中一种新的倾向。但是,在整个《诗经》研究史上,《孔疏》毕竟是一部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基本著作,确有不少长处可供借鉴。 一、《孔疏》对两汉至唐初的《诗经》研究作了一次全面系统的总结。唐以前的《诗经》研究,学派林立,歧说纷纭。《孔疏》虽宗毛、郑,但对其他各种学说之有价值者,都采用录以备考的方式予以保留。据孔颖达的序,《毛诗正义》是以隋刘焯、刘炫的义疏为稿本,对两晋南北朝说诗者如全缓、何胤、舒瑷、刘轨思、刘丑诸家之言,并能加以融贯。魏晋时王肃、王基、孙毓诸人,或申毛,或袒郑,纷纷著书,互相攻讦,而《孔疏》能兼收并蓄,时时采纳。二、《孔疏》是最早从版本学、校勘学角度对《诗经》进行研究的著作之一。唐初流传着各种《毛诗》版本,《孔疏》对这些版本进行分析、比较、校勘,考订优劣,判断真伪。如《小雅·雨无正》:“旻天疾威。”《孔疏》:“上有昊天,明此亦昊天。定本皆作昊天,俗本作旻天,误也。”这是以对校、本校辨订伪讹。虽然这些校勘只是初步,但为《诗经》研究开拓了新领域,具有深远的意义。三、《孔疏》不但指出毛、郑引文的出处,而且泛引他书加以补充。其中大多数书籍已经亡佚,赖《孔疏》以传。如陆玑的《诗草木鸟兽虫鱼疏》,是《诗经》研究的重要著作,原书已佚,现存者即是从《孔疏》中辑出来的。这种客观上的文献资料保存作用,使《孔疏》成为研究唐以前《诗》学、训诂学、文学艺术、政治制度等的珍贵宝库。四、《孔疏》对诗歌的内容有较进步的思想分析。如《小雅·十月之交》,《孔疏》曰:“日月之食,于算可推而知,则是虽数自当然,而云为异者,人君者位贵居尊,恐其志移心易,圣人假之灵神,作为鉴戒耳。”“或亦因人之祸衅,偶与相逢,故圣人得因其变常,假为劝戒。”他认为日月的蚀不是灾异,是自然界必然现象,可以推算出来的。为什么诗人说“日月告凶”呢?那是他借灵神以劝戒人君罢了。接着他又批判董仲舒、何休、刘歆迷信灾异及天人感应之说。这种思想分析无疑是进步的,对当时和后世读诗者都有很大启发。五、《孔疏》对《诗经》的艺术手法有较深入的分析。他认为诗之六义,风、雅、颂是诗歌体裁,赋、比、兴是诗歌表现手法,并非另有篇幅。他还认为《周礼》六义的排列之所以为风、赋、比、兴、雅、颂者,是因为赋、比、兴是民歌风诗的艺术特征,所以紧接在风之后;雅、颂虽然也运用这些手法,却是从民歌中汲取营养的。这些分析至今还影响着《诗经》的研究。六、《孔疏》文字通俗易懂,在疏通诗意的同时注意点明毛、郑的训释义例和修辞手法,使汉代经师简质深奥的文字变得明白晓畅,颇便后学。 《孔疏》的缺点,除了前面已提及的之外,一个最大的毛病是繁琐,连篇累牍,难以终卷,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其学术价值和使用价值。但是,《毛诗正义》作为一本法定的《诗经》读本,在《诗经》研究史上占有特殊的地位。它的出现,使《诗经》研究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它的权威,直到南宋朱熹《诗集传》出,才受到有力的挑战。 今通行的有清阮元校刻的《十三经注疏》本,中华书局出版有影印的缩印本。 毛诗正义 简称《孔疏》。《诗经》研究著作。四十卷。唐孔颖达等撰。成书于唐太宗贞观年间(撰者事迹参见“《周易正义》”条)。 《毛诗正义》是《五经正义》之一,是对毛亨《诗诂训传》和郑玄《毛诗传笺》的疏解。“传”、“笺”被称为“注”,“正义”被称为“疏”,所以合称《毛诗注疏》。“其书以刘焯《毛诗义疏》、刘炫《毛诗述义》为稿本,故能融贯群言,包罗古义,经唐之世,人无异词。”(《四库全书总目》)。除《诗经》正文外,有六个方面的内容。(一)《诗谱》,这是郑玄作的一部独立的书,前有《诗谱序》,论述诗与时代政治的关系及其演变。《诗谱》计有《周南谱》、《召南谱》、《邶鄘卫谱》、《王城谱》、《郑谱 《齐谱》、《魏谱》、《唐谱》、《秦谱》、《陈谱》、《桧谱》、《曹谱》、《豳谱》、《大小雅谱》、《周颂谱》、《鲁颂谱》、《商颂谱》。主要内容均在于说明《诗经》各部分诗的时代和地理背景,强调诗与政治教化、风土人情的关系。《诗谱》现已无单行本。孔颖达将《诗谱》采入《毛诗正义》,将《诗谱序》置于全书之前,其余各部分的谱则分别列在《诗经》有关各部分之前,孔颖达对《诗谱》也作了“正义”。(二)《诗序》,是《诗经》各篇之前的类似解题的一段文字,分《大序》和《小序》。《小序》在诗题之下,《大序》在《诗经》第一篇《周南·关睢》的《小序》之后,是全本《诗经》的总序言。《诗序》的主要内容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以史证诗”,把诗歌同历史上的真人真事牵扯在一起,因此必然导致穿凿附会,但有一些也可供参考。(三)《毛传》,紧接在《诗经》正文之下的两行小字,就是毛公所作的“传”。“传”是解经的文字。(四)《郑笺》,紧接《毛传》的就是郑玄所作的“笺”。“笺文”的开头都标以“笺云”二字。《郑笺》是对《毛传》的补充。(五)唐陆德明《音义》,在《郑笺》之下。主要是给经文、传文、笺文中的字注音,也兼注字义,还有文字考异。(六)孔颖达《正义》,列在《音义》之后,对《诗经》正文、《毛传》和《郑笺》均加补注,内容包括对《传》和《笺》的解释、字句训诂、名物考证、征引资料等,文字非常繁重。遇有《传》和《笺》解释不同之处,则尽量加以调和。 《毛诗正义》一书,内容取材广,其中包括了汉魏时期学者对《诗经》的各种解释,汇集了两晋南北朝学者研究《诗经》的成果,有的地方并能提出一些新的看法,但其书遵循“疏不破注”的原则,未能越出《毛传》和《郑笺》的范围,对二者的分歧也不敢加以判断,因而不可避免地承袭了《毛传》和《郑笺》的某些错误;在疏解方面,颇多繁言赘语,这也是唐人义疏方面的共同缺点。 《毛诗正义》通行的有《十三经注疏》本,《五经正义》本。明代以下《十三经注疏》有许多版本,清嘉庆年间阮元曾主撰《十三经注疏校刊记》,附在他所主持刻印的《十三经注疏》之后。阮氏《十三经注疏》被认为是最佳版本。解放前世界书局出版的《十三经注疏》缩印本,即以阮本为底本。最近中华书局又将此书影印出版。阮氏《校刊记》现在已成了今本《毛诗正义》的一个附属部分。 《毛诗正义》训诂书。 40卷。 唐孔颖达著。 为唐代颁布的官书 《五经正义》 之一。 此书以毛传、 郑笺为底本, 以刘焯 《毛诗义疏》、刘炫 《毛诗述义》、《诗序注》为底本, 同时汇集了魏晋南北朝学者研究 《诗经》 的成果, 对毛郑之义详加阐释, 融贯群说, 颇为详博, 既保存了古义, 又考证了古义。 但因坚守 “疏不破注” 的原则, 对六朝隋人义疏的是非取舍存先入之见, 因而承袭了 《毛传》、 《郑笺》 的不少错误。 总之,此书存古之功大而创新之功少。有中华书局1980年10月 《十三经注疏》 本。 毛诗正义简称“孔疏”。诗文注。唐孔颖达(574—648)撰。四十卷。颖达,字仲达,冀州衡水(今属河北)人。历任国子博士、司业及祭酒。贞观十六年(642)奉唐太宗诏命与诸儒共撰《五经正义》,颖达为主编。此为其中之一种。原出王德韶、齐威等人之手,而颖达总其成。其书乃是对《毛传》及《郑笺》的疏解。“笺”曰注,“正义”曰疏,合称《毛诗注疏》。“其书以列焯《毛诗义疏》、刘炫《毛诗述义》为稿本,故能融贯群言,包罗古义,终唐之世,人无异词。”(《四库全书总目》)盖以吸取两晋南北朝学者研究《诗经》之成果,更以皇家组织编书队伍,披览宏富, 自能有所发现。如对《史记》孔子删诗说之质疑,则不拘于成说。训诂、注疏均持慎重态度,以“疏不破注”为原则。故亦难于超越《毛传》、《郑笺》范围,缺乏批判精神,而疏解亦尝流于烦琐。有《四库全书》本,《十三经注疏》本。 毛诗正义 毛诗正义儒家经典训释著作。四十卷(经注本七十卷)。又称《孔疏》。唐孔颖达撰。孔颖达(574—648),字冲远。冀州衡水(今属河北)人。少时曾从刘焯问学。至唐代,历任国子博士、国子司业、国子祭酒诸职。贞观十四年(640),唐太宗李世民“命孔颖达与诸儒定《五经》(易、尚书、毛诗、礼记、左传)疏,谓之《正义》,令学者习之”(《通鉴》卷一九五)。据《毛诗正义》序,参加此书编撰的还有王德韶、齐威、赵乾叶、贾晋曜、赵弘智等。 ☚ 庾子山集 王子安集 ☛ 毛诗正义唐代官书《五经正义》之一。唐孔颖达等《正义》,四十卷。汇集前人研究《诗经》的成果,阐释《毛传》、《郑笺》,有较大参考价值。宋代以后,收入《十三经注疏》。 毛诗正义máo shī zhèng yì《本草纲目》菜部第36卷芜菁(9)。诗经注释书名,唐代颁布的官书《五经正义》之一。汉毛公《传》、郑玄《笺》、唐孔颖达等《正义》,40卷。《正义》主要阐释《毛传》和《郑笺》。汇集了魏、晋、南北朝学者研究《诗经》的成果,对理解《传》《笺》内容,有较大参考价值。但由于《正义》恪守“疏不破注”的原则,因而承袭了《传》、《笺》的某些错误;对《毛传》原意,有时也作了误解。 毛诗正义四十卷。汉毛亨传,郑玄笺,唐孔颖达疏。孔颖达(公元574—648)唐经学家,字仲达。冀州衡水(今属河北)人。生于北朝,少时曾从刘焯问学,隋大业(605—616)间被选为“明经”,授河内博士。到唐代历任国子博士、国子司业、国子祭酒等职。是书为唐贞观十六年(公元642)孔颖达奉唐太宗诏命主持撰疏《五经正义》之一,诸儒分编一经。《毛诗正义》出于王德韶、齐威等人之手,孔颖达主持其事,故书孔颖达疏。是书主要阐释《毛传》和《郑笺》。“传”、“笺”被称为“注”,“正义”被称为“疏”,合称《毛诗注疏》。是书对《毛传》、《郑笺》作了详尽的疏释。《四库全书总目》说:“其书以刘焯《毛诗义疏》、刘炫《毛诗述义》为稿本,故能融贯群言,包罗古义,终唐之世,人无异词。”说明是书内容取材之广和在唐代影响之大,它包括了汉魏时期学者对《诗经》的各种解释及两晋、南北朝学者研究《诗经》的成果。因此唐代《毛诗正义》为官书《五经正义》之一,并作为唐代科举取士的标准。是书有些地方能提出一些新的看法。如对《史记·孔子世家》所载孔子删《诗》之说表示怀疑。是书对理解《毛传》、《郑笺》的内容有较大的参考价值。由于是书资料丰富,许多久已散失的资料,后人得以辑佚成书,流传于世。如清代黄奭辑《诗谱》、《毛诗申郑义》、马国翰辑《毛诗驳》、《毛诗义驳》、王谟辑《毛诗注》等,都是从《毛诗正义》中辑录出来的,对深入研究《诗经》有很大史料价值。但由于编疏时编者遵循“疏不破注”的原则,未能越出《毛传》、《郑笺》的范围,对“传”、“笺”的分歧也不敢加以批判。因而不可避免的承袭了《毛传》、《郑笺》的某些错误,在疏解方面也有许多烦言赘语或误解。通行的有清乾隆刊《十三经注疏》本、《四部备要》等版本,诸本中以阮元校刊本为佳。 毛诗正义 毛诗正义唐初《诗》学经典。国子祭酒孔颖达等奉诏撰定。40卷。以《毛传》、《郑笺》为据而为之义疏。贞观十六年(公元642年)撰成。收入《十三经注疏》。 ☚ 毛公 牛运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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