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装力量体制以军队为主体的各种正规和非正规武装组织的规模、编组、职能划分、相互关系等制度。目的是保障国家或政治集团加强各种武装组织建设,形成整体力量,有效地完成作战及其它任务。武装力量体制受多种因素的制约,其发展由简单到复杂,由单一组织向着多种组织相结合的方向发展。一般采取由军队为主体的多种武装组织相结合的形式。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人民在长期革命战争中,形成了野战军、地方武装和民兵 “三结合”的武装力量体制,三者相互依存,密切结合,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1984年5月31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成”。 武装力量体制国家或政治集团的各种武装组织的机构设置、职责权限及相互关系的制度。是保障国家或政治集团加强各种武装组织建设,形成整体力量,有效地完成作战和其他任务的组织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