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山县银行
民国时期金融机构。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开始筹建,由县政府聘请当地各界代表人物21人组成武山县银行筹备委员会,原定集股1000万元,不久因物价上涨,又将股金总额增为2000万元,其中商股1400万元,公股600万元。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正式成立董事会,同年3月4日该行正式开业,行址设在衙行,有职员6人。该行业务主要代理县库、办理存款,发放农业贷款等。后因物价飞涨,该行曾以股金1000万元折成小麦、大米按实物贷出,利率为5分。临解放前,该行在中国共产党地下组织领导下,保护了库存银元1.7万余元及全部财产,于武山解放后移交当地政府,部分职工转入人民银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