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则天废中宗案
唐弘道元年(公元683年)十二月,高宗崩于东都(洛阳)贞观殿,年五十六岁。同月,中宗即位,尊武则天为皇太后,政事悉听皇太后的旨意。中宗为武则天所生,原名李哲,封英王,永隆元年章怀太子李贤废,被立为太子,改名李显。光宅元年(公元684年)正月,立原太子妃韦氏为皇后,擢皇后之父韦玄贞为豫州刺史。中宗还想以韦玄贞为宰相,又想授乳母之子五品官。宰相裴炎固谏其不可,中宗怒道:“我以天下与韦玄贞亦何不可,而惜侍中邪!”裴炎忧惧,告知太后,君臣遂有废立之意。二月,太后集百官于乾元殿,中书令裴炎与中书侍郎刘祎之、羽林将军程务挺、张虔勖等率羽林军入宫,对中宗宣太后令,废中宗为庐陵王。宣令毕,扶中宗下殿。中宗见太后说:“我何罪?”太后道:“汝欲以天下与韦玄贞,何得无罪!”乃幽之于别宅。次日,立豫王李旦为帝,但政事一决于太后,置李旦于别殿,不使其参预政事。又数日,韦玄贞也被流放于钦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