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共同体预算European Communities Budget
欧洲共同体为实施共同政策而建立的统一预算。最初预算各自独立,1967年7月三个共同体主要机构合并后,改为统一预算。预算收入:煤钢共同体从生产税中提取,经济和原子能两个共同体则由成员国按规定比例交纳。1971年开始由共同体“自有财源”取代。主要包括:共同体征收的农产品进口差额税、工业品进口关税及一部分增殖税。支出除用于所属机构的行政费开支外,还以专项基金的形式补贴给各成员国。预算经过理事会和欧洲议会审议,由执委会负责贯彻执行。从1971年起,共同体议会也取得一部分预算控制权(对草案的否决权,对强制性开支的建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