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共同体联系制度Association System of the EC
欧洲经济共同体和其他国家建立一种特殊关系的规定。根据《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建立。这种制度、旨在把有特殊关系的海外国家和地区纳入共同体的势力范围,以维护自己的既得利益(见《雅温得条约》。主要内容包括:(1)逐步消除商品进出口限额和减免关税,保持过去的优惠条件。(2)共同体各国在联系国内投资和利用资源等方面,有利益均等的权力,也有共同出资援助联系国发展的义务。随着世界形势的发展,这种联系制也增加了一些互助合作的新因素(见《洛美协定》);在一定条件下,还可以把联系国吸收进共同体(如希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