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欧兰考绩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欧兰考绩法欧特伟与兰芬两人设计的公务员考绩方法,其考核形式主要是填写甲乙两种表格。甲表有16个项目,其中积极性质与消极性质的项目各占一半,作用主要是为部门长官记述公务人员的特殊贡献。考绩委员会在计算此表时先将积极性质的项目与消极性质的项目两相抵对,如余下积极项目则作正分计算;如余下消极性质的项目则作负分计算。此表的结果为考绩委员会作特别审查时使用。乙表分20个项目,也分积极、消极两类。不同于甲表的是积极性质的项目仅供参考,消极性质的项目不计算分数。如受考人没有消极项目,考绩委员会即自动为之加半分,如有一个消极项目就不加分,消极项目达到三项时则扣半分。初任职的公务员以70分为职位基本分,每次考绩分增至100时可晋升职务。每次考绩只依赖乙表增分者,净增15分方能升职。此考绩方法每半年进行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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