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楚辞听直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楚辞听直 楚辞听直楚辞注本。八卷,合论一卷。明黄文焕撰。文焕字维章,永福(今属广西)人,天启五年(1625)进士。崇祯年间,受黄道周冤狱株连而入狱,在狱中写成此书,时在崇祯末年。本书取名《楚辞听直》,是从《惜诵》中“命皋陶使听直”而来。作者认为屈原被谗受害,冤屈无由得申,故呼之于天。是书乃借为屈原洗冤,摅写自己怨愤。其本意不在字义训诂,而专以探求屈子意旨为务,歌颂屈原忠君爱国,曲折表达对明朝昏君的讥讽和痛恨。在论作品艺术表现和语言技巧方面,亦有可取之处。该书还驳斥班固、朱熹对屈原性格弱点的批评。以明崇祯十六年(1643)承启堂刊本为佳。 ☚ 屈宋古音义 楚辞笺注 ☛ 楚辞听直 楚辞听直明人黄文焕撰。包括《楚辞听直》八卷和《楚辞合论》一卷。黄氏每自比于屈原,亦崇尚屈子为人,故借研读品评其作品而寓己意,抒发仕途不遇的感触。其所以号书名曰“听直”者,乃取《九章·借诵》中“命咎繇使听直”之语,以同时寄寓其冤屈不平的感慨。《听直》八卷纯取屈原作品,黄氏在其中断《招魂》为屈原作,一改往昔所认为宋玉之作的成见。并认为《大招》亦为屈子作,从晁补之之说。其凡例乃以评谓之“品”,注谓之“笺”,欲补以前诸家“评《楚辞》者不注,注《楚辞》者不评”的不足。该书对屈原作品的写作时代用功颇力,多联系屈原生平事迹,以此而断定屈作诸篇的时代,有些篇题的解释亦实为允当,如认为《九歌》并非楚俗之歌,而是袭古来所传,并进行拟作而为同名异实的作品。该书另一特点是多寓作者感怀于品评之中,除了在《听直》中体现出来以外,尤见于同时合编的《楚辞合论》,《合论》分两部分,一是以义而为一类,二是以篇目分为一类。均借屈作而发议论,可惜多失于发抒牢骚,并不全合屈子本义。 ☚ 楚辞集解 楚辞通释 ☛ 楚辞听直 楚辞听直楚辞研究专著。明代黄文焕著。8卷。此书作于狱中,取《九章·惜颂》“命咎繇使听直”句“听直”二字为名,以寄寓其蒙冤不平之慨,故专注屈原作品,始《离骚》止二《招》,依司马迁与晁补之说,谓二《招》皆屈原所作。其篇目卷次排列,与旧本有所异同,依次为《离骚》、《远游》、《天问》、《九歌》、《渔父》、《 卜居》、《九章》、《大招》、《招魂》,盖《远游》为《离骚》西游一段之续篇,故缀其后。合《九歌》之《山鬼》、《国殇》、《礼魂》三篇为一,以定其“九”数。末附《楚辞合论》一卷。此书非纯学术之作,其旨在于为己申雪不白之冤,乃自比屈原,大有“痛同病倍”,甚至有过不及之感(《凡例》),故于注文中反复强调屈原“忠而被谤”之义,以泄其不平之愤。考证屈原生平事迹及诸作时地,用力颇勤,谓屈原当怀王世未尝放逐,但见疏耳,《离骚》作于见疏之时。除此皆作于顷襄遭逐之时。其说多为林云铭、蒋骥所本,开启后世以史证屈、探索屈原放逐行踪之风气,故此书为明、清研究《楚辞》重要著作之一。但此书谓《离骚》西行求女意在“斥郑袖”,讽谏顷襄七年迎秦妇之事,至为牵合,于注文中亦多附会之说。版本有明崇祯十六年刻本,清顺治十四年补刻本。 ☚ 楚辞约注 楚辞评注 ☛ 楚辞听直《楚辞》研究。明黄文焕撰,凡八卷。附《合论》一卷。文焕字维章,永福(今福建永泰)人,生卒年不详,天启五年乙丑(1625)进士。崇祯年间任山阳知县擢翰林院编修。因与名士黄道周论学讲经而被镇抚司罗织罪名,陷于狱中,禁中苦读,尤工《楚辞》,广求版本,训诂校勘尤勤,常以蝇头小字记于残纸。平反获释后更加勉力此业,前后费时三年,完成此书。文焕除《<楚辞>听直》之外,还著有《<诗经>考》等书。《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楚辞听直》说:“因在狱中著此书,蓋借屈原以自寓感。其曰听直,取原《惜诵》篇中‘陶听直’语也。”黄文焕自云:“余抱病狱中,憔悴枯槁,有倍于行吟泽畔者,著书自贻”,“则尝与原同痛矣。惟痛同病倍,故于骚中探之务必其深入,表之必求其显出。”文中的评和注,分别名为品与笺,并于《九章》及《九歌》各篇的标题下,又有总品(评)。“合论”一卷,集中阐发其“听直”的意趣,内容大体是借题发挥,抒写胸中块垒。本书重要特点之一是评注结合。于其“凡例”中指出:“评楚辞者不注,注楚辞者不评。评与注分为两家。余于评称品,于注称笺,合发之。以非合不足尽楚辞之奥也。品拈大概,使人易于醒眼;笺按曲折,使人详于迥肠。品之中亦有似笺者。”有明崇祯十六年(1643)刊本,清顺治十四年(1657)补刻本。 楚辞听直八卷。《楚辞合论》一卷。明黄文焕(详见《诗经考》)撰。此书包括《楚辞听直》、《楚辞合论》两部分。《听直》作于狱中,其命名取屈原《九章·惜诵》“命咎繇使听直”之语,以寄托自己冤屈不平的感慨。卷首有黄氏崇祯十六年(1643)自序,详述著书原由及成书过程。次为《凡例》,主要说明评注体例和收录篇章的原则。《听直》只取屈原作品,遵《汉书·艺文志》的二十五篇之说,但具体篇章录取与排序有异于前人。其八卷为:卷一《离骚》、卷二《远游》、卷三《天问》、卷四 《九歌》、卷五《渔父》、卷六《卜居》、卷七《九章》、卷八《大招》、《招魂》。共计二十七篇。因黄氏认为《九歌》 “歌以九名,当止于《山鬼》(共九篇),”故仍为二十五篇。对每篇的篇题作了重新处理,去掉王逸本“经”、“传”字样,亦删朱熹本每篇冠“离骚”二字,这种作法是合理的。《合论》一卷附《听直》之后,成于清顺治十四年 (1657),首有黄氏自序,叙成书经过。正文一卷,分两部分,前半部分以义而分,计有《听忠》、《听孝》、《听年》、《听次》、《听复》、《听芳》、《听玉》、《听路》、《听女》、《听礼》十篇。后半部分以篇而分,计有《听离骚》、《听远游》、《听天问》、《听九歌》、《听卜居渔父》、《听九章》、《听二招》共七篇。《听直》一书,意在为黄道周与自己鸣冤。在《凡例》中说明狱中成书,并将自身遭遇和屈原相比,称“痛同病倍”,所以对《离骚》“探之必求其深入,洗之必求其显出”。处处强调屈原之忠,以寄托自己牢骚不平。并批判了朱熹关于屈原过忠之论,赞扬“千古忠臣,当推屈子为第一 。”本书明显特点:一、对屈原生平行迹和作品的写作年代考证特详。黄氏从《史记·屈原列传》入手,再以作品内容为证,提出屈原在怀王时只是被疏,失左徒之位,并未放逐。并驳诸家认为屈原在怀王时被放逐的说法。关于屈原卒年,据《哀郢》“九年而不复”语,断为顷襄王十年,而非顷襄王二、三年。对于屈原作品写作年代,一一加以考索,认为只有《离骚》作于怀王时,其他各篇均作于顷襄王时。并且逐篇排序,申明理由,其中不少说法较新。黄氏以上说法未必尽是,甚至有的地方纯属臆断之词,但他能从作品内容出发,与史料相印证,这种考索方法是可取的。其有的结论也为后人接受,将二招归入屈原作品,亦被清代至现代不少学者认同。二、对屈原作品的理解,亦有不少正确意见。如对《九歌》的解释,“《九歌》之名,自古有之。非楚俗之歌也。稽原之溯古曰:‘启 《九辩》 与 《九歌》’,又曰 ‘奏 《九歌》 以舞《韶》’,又曰: ‘启棘宾商,《九辩》、《九歌》’,固自明言之。兹之有作,如后人拟古乐府,代古乐府,因其名而异其词云尔。”这种追本溯源的论断颇切实际。对难解的《天问》分三大段,并以“首溯天地之开辟”,“中胪夏、商、周之治乱”,“末乃归于楚国之事……”就大体而论,是比较符合《天问》实际的。此书亦有不少误说,如说《离骚》“多言女”,“盖寓意在斥郑袖耳。”还认为 《离骚》“保厥美以骄傲兮,日康娱而淫游。” 以“骄傲淫游”为屈原自道,确实大违诗旨。主要版本有明崇祯十六年(1643)原刻本,清顺治十四年(1657)补刻本,浙江、南京图书馆,清华大学、复旦大学、山东大学藏。近年台湾学海出版社辑印《楚辞汇编》,此书辑入,为当今通行本。 楚辞听直楚辞注本。明代黄文焕注解。崇祯年间黄文焕坐黄道周党下狱,因在狱中著此书。“听直”用屈原《九章·惜诵》“命咎繇使听直”之语义,王逸注云:“使圣人咎繇听我之言忠直与否也。”黄氏自序云:“自抒其无韵之骚,非但注屈而已。”其驳班固“露才扬己”一说、驳朱熹“过于中庸”一说云:“呜呼!屈子所望于后世者,于是绝矣。生前被谗于小人,死后复不见谅于众君子,何原之重不幸也。”又肯定《天问》是“悲绝愤绝”之文,“咎天之意,实由抒愤”。说明天可以怨,较之王逸说“天尊不可问,故曰《天问》也”前进了一步。然黄氏注楚辞,兼抒己愤,因而时有脱离作品之原意而牵强作解之嫌。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