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玄少子被劫质案
东汉灵帝光和二年(公元179年),太中大夫桥玄少子年方十岁,独自在宅前游玩,被三名携带武器的士卒劫持为人质,闯进桥玄家,登楼向他索取酒物赎取人质,遭到拒绝。司隶校尉阳球与河南尹、洛阳令闻讯后立即领吏卒赶到,包围桥玄家。由于害怕人质被杀害,未敢进逼。桥玄瞋目大呼道:奸人胡作非为,桥玄怎么能因为一个孩子的性命而放纵国贼呢!催促士兵们进去捉拿罪犯。在混战中劫质者被杀,桥玄的少子也遇害。桥玄随后到阙前谢罪,请求朝廷颁令于天下:“凡有劫质,皆并杀之,不得赎以财宝,开张奸路。”灵帝准许了他的奏章。先前自安帝以后,法禁松弛,京师洛阳劫持人质的事件很多,甚至连豪贵之家也发生过。从这起案件以后,绑架人质勒索财物的现象便绝迹了。